《红拂夜奔》红佛夜奔---关于有趣第六章及《红拂夜奔》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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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毛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红拂夜奔  作者:王小波 书号:39605  时间:2017/9/6  字数: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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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章内作者提到了他年轻时当司务长的事。正如“司务长”这个名称所提示的那样,那时候他常常拉着一匹老马,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给大家采办伙食。假如不是脸苦相,骨瘦如柴,那个时候他有点像好兵帅克的模样。他和帅克还有一点重要的区别,就是假如没有了啤酒,帅克会干渴而死。而只要河沟里还有水,王二就不会渴死。

 一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红拂的事作个比较。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这座楼是绿色的,楼前面有一小片枯黄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些怪头怪脑的器具。假如你乐意相信的话,那是给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则就会上一股土,假如他的股还完整的话——我这么说,是因为滑梯上有好多翘着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锋利。这座楼还有黑暗的楼道和亮着荧光灯的电梯,这个电梯常常把我提升到第十七层;然后我就在破自行车和包装纸箱里夺路而行。这种经历常常使我自以为是毕加索或者是别的什么画家,在画廊里展出我画面杂沓的画。在楼道里我经常闻到炸辣椒或者是烧黄花鱼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厨房里灶台上积了厚厚的土,因为已经是夏天,用不着烧开水。我喝自来水,和我同住的小孙也喝这种水,虽然听说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结石症。有时候她裹在一件睡袍里,两眼发直地坐在过厅里,有时候则穿着西服裙子和白衬衣,脚上穿着高跟鞋。这取决于她是不是要出门。我就住在这么个地方,晚上点一盏八瓦的光灯,想着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不知不觉就活到了四十—岁。这个地方和泥水街的洛城,和黄土碾成的长安城没什么两样,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地方。

 我说过,我在与小孙合居。合居仿佛是一种暗示,指出我们俩之间要发生关系。凭良心说,我对这种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虬髯公和红拂合居时就比我强,虽然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毕竟是强。小孙是个高个女人,有时候梳马尾辫,有时候梳披肩发,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是那些头发。假如她要出门去,就穿上白衬衫,西服裙子,这样就显得比较细。虽然她个子已经很高了,但还穿着高跟鞋,这样姿式比较好看一点。现在她留了刘海,这样脸显得短一点。对于这些事我知之甚详,因为我就是她的穿衣镜,她经常打扮完了跑到我房里叫我看怎么样,但是从来不听我的意见。照我看她怎么打扮还能看出是原来那个人,就建议她把头发染红,眉毛染蓝。这样保证她亲妈也认不出来。但是头头们不会同意她这个样子来上班,他们会叫她把头发和眉毛全刮掉,活像一颗大鸡蛋。总而言之,她要出门时总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打扮。假如什么都不穿,也不知是什么样。我最近和小孙搞到一起了。这个女人除了眼角有些鱼尾纹之外,长得很漂亮。锁骨上方长了一颗痣,是的,和她的头是同一种质地。这件事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地方,在我看来甚至是顺理成章。别人看这件事,可能觉得不够合情合理,这是因为我不是个合情合理的人。在这个方面,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经常隔着她半透明的衬衣研究她的罩,看到出了神,就会把昆德拉教的话喊出嘴来。头一回听见我喊这个,她又哭又闹,还说要找我们头头;后来就不哭了,只是罚我去刷厕所。其实我没有什么坏意思,只是魂不守舍,什么都能讲出嘴来罢了。

 我刷马桶时用硫酸配上重铬酸钾,这是洗试管的配方,然后又用洗衣粉刷,每回都把它洗成全屋最光彩夺目的东西。别人到我们家里来,看到了乌黑油亮的厨房以后再进了厕所,总是要大吃一惊。来了客人我总要引他们到卫生间去看看。最近她再听见我这样叫,就不再叫我刷厕所,也不说要找我们头头,只是笑着说道:“下回罢。”我已经说过,昆德拉教的那句话是一个“”宇。她说下回罢,就是说,下回给我看。但下回还有下回,如此循环递归,永无止境。我也没想让她把这个字当真,因为我也不知道这话是从脑子的哪一部分里冒出来的。不过自从她不让我刷厕所,我们俩是越来越友好了。每回她那边来了客人,都引到我这里来看看,介绍道:王二,数学家。他在证费尔马定理,还会写小说。我这边来了客人,她也来探头探脑,尤其来了女客。有一回有个同学到家里来找我,他嗓音高亢优美,属于男童声的范畴。小孙来窥探了几次,还是不满意。等客人走了跑到我房里来往底下看。我问她犯了什么毛病,她说,听着你房里有个女人,怎么没看见?你们把她藏在哪里了?

 我平常不锁门,小孙可以随便进我房间。假如她的客人是抽烟的,就上这边来拿烟和烟灰缸。我桌子上总放一盒烟和烟灰缸,虽然我自己不怎么。除此之外,还放着两份手稿,一份是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另一份就是你现在看到的《红拂夜奔》。第一份谅她也看不懂,第二份她大概全都看了。经过了这件事,她就常常闯进我屋里来,在这份手稿上画。她用一种紫墨水,是用红蓝墨水各百分之五十兑出来的。假如你能够看见这份稿子,就会发现它像脂砚斋版的《红楼梦》,夹了眉批。举例来说,有关她使人不尴不尬的那一节被她批了三十五个“狗”本节的“四十一岁”前,又被她批了“你埋怨谁”在后面说她有两个房那一段,被她批上了“难道长三个吗?”我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假如长出了三个,我也不反对。质量虽然重要,数量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搞在一起这件事是这么发生的:有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她房里,着三不着两的说了好多话。你要知道我们在一起住的时间太久了,不管说什么都引不起我的注意。我只是注意到她衣帽整齐,还穿上了高跟鞋。除此之外,我还看到她脸上有薄施脂粉的痕迹。这似乎说明她就要出门。也许她要我替她浇花,或者叫我替她照顾些别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常常是听都不听就答应下来——之所以不听,是因为我马上就会忘掉,所以听了也没用——我只是透过半透明的衬衫看她的内衣,那是一件白底的罩,上面还有一些花,就像某种搪瓷器皿一样。当时是下午,她那间房子有点夕照,阳光晃我眼睛。而且她额头上有些刘海,那些头发略微有一点发黄。她的脸红扑扑的,下巴和脖子上有些汗点。这也不足为怪,假如你找到一个温度表看看,就会发现有三十五度,光这个温度就能使一些人晕倒,其实没这么热,要把阳光直考虑在内。我就这么直盯盯看着她,就信口把昆德拉教我的话嚷了出来——讲完了心里当然很害怕。说实在的,我根本就不知她说了些什么,这么不知上下文的话简直是在找死。所以现在我就等她伸手一指,马上就奔出去找硫酸。说实在的,马桶也该刷了。但是这回她没有指,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神态威严,好像一个雇佣兵队长。后来那间房子就暗了下来,原来是她把窗帘拉上了。后来她就把衣服全掉——她口长了两个房,样子还不坏,好像树上结了两个果子;小腹上有些,乌黑油亮,仿佛染过似的。整个情形就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生遇见的唯一一件不合情理的事。

 有关我自己,还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这个人生来十分老相,现在拿出十七岁时的照片来比较,除了头发自了些,脸上变化不大。换言之,十七岁时我就一脸的褶子,又瘦又高。队的时候大家嫌伙食不好,头头就派我去做司务长,大概是觉得我老成罢。这个工作困难的地方是大伙都是北方人,一定要吃馒头。拿大米换白面不困难,找蒸笼和蒸锅也不难,难就难在发面。假如面团没发时是多大。发了以后还是多大,蒸出来一定是死面疙瘩。有人把这种馒头打回去切了做刀削面来吃,切起来都有困难。我想像一等贵妇就是这个样子,白天板着脸,晚上躺在上像具棺材板。头头们一般也是这个模样。面要是发好了,按起来有弹,蒸出来白白的很好吃。红拂虽然戎马半生,但是评了贵妇以后却既活跃又守本分,李卫公对她也很满意,二等贵妇大抵都是这样。最糟的面团发得出了面缸口,表面上炸开了好多气泡,软塌塌地一碰就沾手。这种面团蒸出的馒头又馊又臭,同学们见了就拿它当手榴弹,朝我猛扔。后来我有了经验,每次把面发大了就在开饭之前躲到树林里去,等他们吃完了饭再出来。三等贵妇和这种馒头相像的地方在于她们都有非常怪的脾气,来自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官能症和妄想症,就像馊馒头味儿。她们的丈夫总是在外面躲着不回家。作为女人,她们的终身事业都已失败,就如我被从科研岗位简下来卖了咸鱼。这不意味着我丧失了科研能力,只意味着我在头头们那里丧失了好吃的味道。后来头头们发现我不可靠,就把我撤掉换了别人,但是别人干得比我还糟糕。

 我年轻时当司务长,伙房里养了一匹驮马,是云南产的小个子驮马。那马和我的情甚好,见了面就我的手。拉情的诀窍很简单,就是人能吃到些什么就给它吃什么,不管是白菜还是黄瓜,它都很爱吃,只是不肯吃茄子。我牵它去买菜时,总是骑在它身上,它也不反对。只是见了路边有沟就下去走。因为它的个子矮,下了沟我的腿就拖在沟沿上,我们俩合并使用六条腿奋力行进,看上去像一种奇异的昆虫。走到有树荫的地方我就躺倒睡觉,让它自己去吃草。这是一匹马帮上淘汰的老马,当然年龄比我还是要小一点。我把它当兄弟看待,并且常拿我们的命运做些比较。它的情形比较特别,有个人做哥们儿,所以没有代表。就以一般马帮里的驮马和我们来做比较,结果对我们也不是太有利。那种马早上吃草,其它时候喂料。对于它来说青草不是什么难吃的东西,相当于新鲜芦笋或者脆炒豆芽。至于料豆,相当于我们的馒头和面包。这种伙食本身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主要问题是能不能吃。我所见过的马多数不是太肥胖,但也过得去。可是你见过年轻时我们什么样吗?假如你给十八岁的男子每月十七公斤大米,不给任何别的东西,再让他们去干农活,就休想见到一个胖子。驮马总是在运东西,这相当于让我们背上五十公斤的重物在北京和天津间奔走。这对于年轻时过队或者服过役的人来说,也不算什么骇人听闻的事。在生活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我们绝对不如它们,就是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那里的马不论公母都不圈,全部放到野地里去,它们在那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送玫瑰花、也用不着到单位开证明,改户口本。而我呢,在四十一岁前没有过生活。圣人云,人有异于禽兽,这就是提醒我们,对生活不要提出过多的要求。我在年轻时见过不少自杀了的人,就从来没见过一匹马走着走着路一头跳进山涧里,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我和我的马在草地上休息,假如一觉醒来发现我匍匐在地变成了一匹马,而它变成了司务长,我绝不会感到悲伤,而感到悲伤的恐怕会是它。

 我想到这匹马的事是觉得女人对我的态度没有母马对它的态度好。当然,我也不是期望她们像母马那样慷慨大方。因为我也没有公马那样善良,谁要骑在我背上,我准把他扔下去。所以要看一眼就必须大费周章,这也算合情合理。何况人家小孙也不是让我光看看,还有下文。我这个人一贯会漏掉上文,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你这家伙总是恍恍惚惚的,怎么没个拍花子的把你拍走”但是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就像一辆旧自行车。放到哪里都不会丢。简而言之,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对她大喝了一声:“!”说了那句话之后我很怕会挨一嘴巴。所幸她愣了一会,红着脸说了这么一句:现在天太早罢?有了这种头绪,我就能发挥我言语简捷的魅力了——不早——口气像是一种命令,看来她很喜欢听。后来她去把窗帘拉上了。但是事后这些话从我的脑子里马上掉,不留一点痕迹。像我这么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光初次干起这种事来,表现当然是乏善可陈,虽然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干那件事时,我听见一种“托托”的声音,回头一看,是她在拿脚指头打榧子。

 我和小孙合居的结果就是这样的,这件事说明了我们都经不起惑。事实上我没有惑她,她也没有惑我,我们俩都受了合居的惑。但是这也说明了我们俩都望高涨,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不知为什么,头头们总以为让大家处于这种状态下比较好。当然,我也能替头头们想出些道理来:假如人饿得要死,渴得要死“”得要死,就会觉得馊窝头好吃,马好喝,老母猪看上去比较顺眼。因为大家都这样想,我们水平较低的现状就能一片光明。文化革命里有个笑话,说相声大师侯宝林给华罗庚前辈出了一道题:如何用三火柴摆出两个三角形?解法大概你已经知道了——先摆出一个三角形,然后把你的右眼按得歪离眼眶去看这个三角形。假如头头们真是这样考虑的,那就和侯大师想到一块去了。

 二

 后来小孙对我解释罚我刷厕所的事,是这样说的:要看可以,不准鬼鬼祟祟,把人都看歪了。后来她只要不穿衣服,就要用正面对着我,好像我是一台照像的座机一样。这使我想起了座机只有一个镜头,所以左眼越睁越大,右眼越来越小,脖子也歪了起来。与此同时,正襟危坐,好像已经上了底片的样子。我说怎么有些现代画家画的女人体是歪歪斜斜的,原来他们已经染上了窥癖的恶习。小孙对我写的我们俩干事的一段不满意,她说,人家卫公还给红拂画了一本画册,你就这么简单几笔,实在是不对头。所以我重新来过。那天非常的热,她那间房子又有点夕照。我坐到她房间里时,阳光刚刚照到窗子上,玻璃外面有好多金黄的尘土,这叫我想到好久没下雨了。她坐在上,太阳上有一片凉席印子,眼睛还有点红。这说明她刚睡醒。但是不能说她衣帽不整,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穿了一件西服裙子,脸上还有施过脂粉的痕迹。以前她要和我说话时可不是这个样子,所以我影影绰绰觉得有件什么事要发生,就恍恍惚惚的。虽然没听见她说些什么话,但也想到自己要出大毛病了。后来才知道,这个毛病就是我从司务长变了一匹马。这种变化假如是在我二十岁前发生,我一定极为欣鼓舞,但是我已到了四十多岁,在欣的程度上就有很大不同。

 小孙告诉说,她找我谈这事之前考虑了很久,觉得我们这样住着、彼此却不理睬,实属矫情。她和我说的就是这些话,假如我听见了一定会表示同意,但是我没有听见。要是别的女人见到我这个样子,一定打我一个嘴巴就算了。但是她和我住了这么久,已经了解我,明白想和数学家做就得有这种精神准备,所以就没有打我,只是带着三分绝望,三分无奈,还有四分不理解看着我。但是事实证明只要是对一个活人说话就不会白说,不管他是在睡觉还是在发呆。她说话时,我想到的事和她讲的话就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把这些材料推荐给心理学家使用。总而言之,迷糊劲一过去,我就说:“!”这话单听是不大对头,但是考虑到她说的话,也算合榫。然后我的左面颊就开始搐,显然是那一部分以为要挨打。不过它只是虚惊了一场,我的建议她接受了。

 晚上我和小孙享受非法的生活之前,她躺在我的膝盖上,而我平坐在上。这是我们俩当时姿势的要点,其它的情况还有:我背倚在墙上,她的头和腿放在上,整个身子向上形成一个弓形,我一低头就正好看到她的肚脐眼。可以想像李卫公和红拂逃到洛郊外,在没人的地方也是以这种姿式开始非法的生活。过不了很长时间(在梦里是一年,现实中二三十年),红拂就要变成一个瘪嘴老婆子,卫公就要变成一个驼背老头子,那时我们现在做的事就做不成了,以后能干的事就是吃饭和屙屎,了此残生。现在的问题是除了这件事还要干点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我告诉小孙,我一定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否则死不瞑目。她问我这东西有什么用处,我告诉她毫无用处,只是能使后来的人可以不再死不瞑目。这种说法也靠不大住,因为可以让人死不瞑目的东西可不只是费尔马,而是多着哪。其实我只是中了魔道,非把这件事干成不可。她说她喜欢,和中了魔的人格外的有快。李卫公对红拂讲的可不是费尔马,因为他已经把这个定理证出来了。他说的是自己将来要建造一座城市,和洛城怎么怎么不一样——整个一个乌托邦。红拂听了他的鬼话,觉得他疯得厉害,所以兴高采烈,快。但是连卫公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仅仅十几年,这座乌托邦就建成了。他和红拂住在里面,感觉无比的糟糕。李卫公脑子里是整个的长安城,包括大街小巷,每一棵树,每一口井,还有砖头砌的马路研子。他要下令让多少人上街扫地,多少人出来除草,还要关心今天有多少粮车进城,多少粮车在路上。简单的说,他成了一台大型计算机,存放了很多数据,并且依据这些数据做出判断。真是个倒霉鬼。

 小孙躺在我的膝盖上,身体的正面拉得很长,房变成了竖的椭圆形,甚至菱形,连肚皮也变得细长。我很怕她的椎会出毛病,造成偏瘫等等。她让我少心。她还说她练过艺术体,教练认为她的脊椎是全身最好的部分。后来她转过身来让我看,她的脊椎果然不凡,我好像看见了一条鲟鱼的背。把这件事考虑在内的话,人几乎是任何机器不能取代的,不管它是IBM还是HP公司的产品。当然,不把这件事考虑在内,取代人就容易了。李卫公设计的长安城里,下客栈里放了些木制的女人供脚夫们使用,但是鲜有人问津,因为外形虽然是无可挑剔,却总是出故障,一坏就把人卡在里面,疼得鼻涕眼泪直。急忙找老板娘要钥匙,打开一看已经像进了夹子的耗子一样,血模糊。除此之外,那些脚夫还敲着木头人问:能生孩子吗?一听说不能生孩子,兴趣就小了。后来这个发明还是卖给了皇上。皇上制造了一大批,发给了远征军,让他们在撤退的路上抛撤,这种东西用现代的军事术语叫作“饵雷”夹坏了大量的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并且让他们断子绝孙。这件事说明了卫公虽然机巧无双,离开了大唐皇帝就将一事无成。

 但这些都是晚上的事,白天还有一次呢。白天是第一次:她把窗帘拉上以后,屋里就变得暗起来。她把裙子解开,裙子掉到地上,形成了一个暗的圆圈,而她是白色的,好像正从圆圈里钻出来。后来她把衬衣掉,脸朝墙,跪到上去。这些时间非常之慢,我又在恍惚之中。后来她朝我嚷道:你也不能一点忙都不帮!我就过去帮她把罩挂钩摘下来,然后眯起一只眼到前面去看。你要知道,我从来没有近视过,故而老花得非常之早,现在已经有三百度了,离近了一点都看不清楚。但是看不清就往前凑是我一生的积习,绝不会因为现在老花了就有所改变。其结果是我什么都没看见,从始至终都是稀里胡涂。看来我是得配副老花镜了。但这件事看得见看不见都是无所谓的。除了某些特别的感觉,总的来说,干那件事和爬一棵特别光滑的树没什么两样。

 爬树这种事以前我经常干,比方说,当司务长时,和我的马兄弟在一棵大青树下睡觉,醒来我就爬树,而且把全身的衣服得光光的,只穿一双袜子。然后站在一很暴的大枝岔上狂呼万岁,这时候我那个东西直的,仿佛在行纳粹礼,周围几里地都能看见。但是那个地方很荒凉,周围几里之内都没人。一直吼到它礼毕,我才下树回家。我就是这样勤劳公务——上十里地外买趟酱油能去两天两夜。再加上给大家吃酸馒头,所以后来不让我当司务长,我也没得可说。当然,小孙这棵树绝非任何大青树、野梨树、白皮松等等可比,爬起来是极为过瘾的。后来我就这样告诉她。她说:谢谢你把我看成一棵树,你自己当时的样子也很好,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的看,到你眼睛里还没看见。我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给你治眼病——这些话叫我想起了在工厂里当工人的时候,假如烧电焊时忘了戴眼镜得了电光结膜炎,就会痛难当。这时唯一的办法就是认一位哺中的‮妇少‬当干妈,让她挤点到眼睛里去。我就有过一位干妈,年龄比我小好多,但是头却大很多——后来我站起身来,就什么都能看见了。她的很细,房很完整,脸上红扑扑的,等等。和隔着衣服时猜的差不多。到此为止,我一生所见的第一件不合情理的事就算发生了。

 后来我和小孙干那件事时,总是在她的房子里。她的房间比较大,还有一张双人。点上十五瓦的台灯,屋里虽然暗,但是比白天看得还清楚一点。在干事之前她总要用手捏捏我的那东西,然后就若有所思。我想这个毛病是买菜时挑黄瓜练出来的,她们用手指代替硬度计。我那个东西在这种时候还是像样子的:又又长,而且相当硬梆,在各方面都像哈瓦那雪茄,但也耐不住指甲掐。由这种体验可以知道黄瓜们对长指甲的女人的看法。我问她在想什么,开头她不肯告诉我,后来又说:讲了以后你不要介意——从你的外表来看,这东西不该是这样子的。我说我外表怎么了?她说你外表相当委靡。这件事我还是不明白,但是她不想再继续下去,就说:别扯这个了。饭烧了就吃,别等它凉了。这是个优雅的比方,说明她还有点淑女风度。等到事情干完之后,我才想到已经中了她一暗箭。她是说我外表是一副痿相。既然我是一副痿相,她还要和我干这件事,就是一件怪事了。对于这个问题,她笑了一下说:我看你整天愣愣怔怔,觉得逗的(但是后来她又觉得我这样不逗了)。她还说,我看你呆头呆脑,不知在想什么,想知道一下。一个女人想要知道男人的秘密,只能用相来引,甚至要把两腿分得开开的,把他的脑袋往房中间按(小孙在此批道:谁按你了?由此我才知道她没按过我)。这个说法听起来荒唐,其实是相当可信。圣经上说:得人如得鱼。得人就是知道一个人罢,这事是很有趣。有的人只要看看就能知道了,这就是条臭带鱼。有的人只有和他才能知道,这就是条金鱼。我就是后一种人。后来她就管我叫金鱼,看来我对这些事的感觉是对的。与此有关的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二件不合情理的事——我把那件硬邦邦的、像黄瓜一样的东西到她体内去。

 李卫公和红拂逃出了长安城,当晚宿在一个土坡上,一棵大树下面。因为天已经黑了,看不出是什么树。他们就在那棵树下做。红拂躺在李靖怀里,在一团漆黑之中,她雪白的身体越伸越长,好像一条正在淌的牛河。她开始用亲热一点的口气和李靖说话,比方说,李郎,谈谈你的长安城。这声音逐渐远去了。这是否说明他们中间有了一点爱情呢?虬髯公一直在跟踪他们,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听了这样的话,嫉妒得要发疯。但是听见这些话又感到一星半点的足,好像在看有上镜头的电影一样。我和小孙也在干这件事,在干之前,她对我说,这回你别发愣了,好吗?但是这件事也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后来她就捏我的鼻子。我对她假惺惺地说道:我爱你,她回答道:少废话!等到干完了她又问我:刚才你说的话是真的吗?这时我早就忘了讲过哪些话。她然大怒、转过身去拿股对着我。这也不坏,她有非常好看的部,这个部分有点像馒头。也不知为什么,一说到女人,我就要想到馒头。如果我用手触触她那里,就会得到一句恶狠狠的喝斥:没事别按!这说明她正没好气,也说明她的脾气非常之坏。后来她给我买了一副三百度的老花镜,恶狠狠地摔给我说:戴上,看清楚一点!真是奇怪的逻辑——我看不见于她又有何损。

 我和小孙做过爱以后,有时也考虑一下是否要结婚的问题。这件事以前是不用考虑的,我的意思是说,一定要登记结婚,因为过去干这件事很有油水。六十年代可以得些布票,七十年代可以得张买大衣柜的票,八十年代可以得几天婚假。而且登记不要钱。现在则没有什么油水,只能够得到些免费的避孕套,登记还要好多钱。小孙去要避孕套,还要详细地告诉别人我的尺寸,这等于把我暴在光天化之下,因此不如去买。对别人来说,可以在分房上得个有利地位,对我们就不是这样。我们要是两口子住这套房子已经超标准了。本来还可以得到生一个孩子的指标,但是小孙已经和前夫生了一个孩子,所以未必能得到。更何况我对生孩子也没有什么兴趣,虽然看到自己的盛在花钱买来的避孕套里冲进了水马桶也觉得怪可惜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天生会可惜东西。但是这样东西可惜不得。我知道一份里有十亿个孩子,假如都生了出来,并且都管我要饽饽,我还活不活?除了可惜我自己,我还可惜这个世界,假如有十亿我的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哪怕他们像蚯蚓一样掘土为食,也会把到处都扒得不成样子。因此我一想到要生孩子,就浑身起疹子。对我来说,只有足了两个条件的事我才干:首先是无害,其次是有趣。所以我只能去证明数学定理。而卫公建立的长安城在两个方面都恰得其反,既有害又无趣。在此还有必要引用一下小孙对这一段的评点,她在我有关结婚的论述底下批道:“别不要脸了,谁要和你结婚?”她的所有评点中,就是这句最让我高兴。因为我也很害怕结婚。现在应该解释的是我为什么老是愣愣怔怔、这是因为我老觉得自己遇见的事不合情理,故而对它充了怀疑。比方说,我上班时遇上了开会,想道:开这些会干什么?难道有人乐意开会?事实上谁也不想开会,但是非开不可。不知道你怎么想,反正我觉得这不可理解,就发起愣来。但是哪天我去班上碰上没开会,又会发愣:怎么搞的,回回开会,今天却不开了。结果是为了开会的事要发两回愣。至于我自己直撅撅的事也是这样的。以前是诧异它没事直起来干嘛,现在是诧异它直起来以后居然有了事情。总而言之,对我此生遇到的一切事,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叫作“学无止境”

 白天我给小孙解罩,那东西“嘭”的一声弹起来,像两个风帆一样飘在前面,就像要远航一样。这件事使我联想起揭高锅的盖子,假如里面有压力的话,也是“嘭”的一声,搞不好还会撞到鼻子。后来她像个青蛙一样趴在紫罩上。紫池塘里的白色青蛙。我也像青蛙一样爬到她身上,然后那个硬邦邦的东西就把我们连起来了。这东西很重要。

 我和小孙在漆黑的房子里做时,感觉到自己就像热带雨林里一大树枝,她是一只白色的树獭,在漆黑的夜里,她在我身下爬动,大概是要横渡一道小河罢。或者我是一只大猴子,正在树枝上爬动,她是一只小猴子,挂在我的肚子上,有一特殊的脐带把我们连起来。这脐带就是她像掐黄瓜一样掐过的那东西。这种景象就如一张黑白底版一样。在我们周围有无数的叶子在响。在黑暗里看不见叶子,大概都有锅盖那么大吧。还有些雨点落下来,打在叶子上发出些金属的声响。这种时候小孙就说:老这样,不要停。可惜好景不长。一会我就想到费尔马那里去。雨林和猴子全不见了。后来她就敲我的脑袋,说道:你真讨厌!费尔马不是早证出来了吗?我说证出来不等于写了出来,想要写成像样的论文,还要费些脑筋。再说这也不碍你什么事。她说她宁要大马猴,也不要数学公式。这样身上像是堆了一大堆的数学符号,好像碎玻璃,站起来一抖,稀里哗啦。这真是怪诞的想像,费尔马可以使我变成硅酸盐。要是在白天干这种事,我就能看见红土山丘,自己也咴咴地叫唤,好像是变成了我的马兄弟。人这种动物干这种事时实在呆板,躺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而马则是在跑动中完成,难怪小马一生下来就会跑。时隔二十多年,我的马兄弟大概也死了,顶多剩下几块皮,也被制成了革,做成了皮鞋。不管在这种时候我看到的是什么,闻到的气味总是一样的,是含有酵母的生面味道,甜甜酸酸的很好闻。这大概就是她的味道罢。闻到这种气味,我就觉得那个地方热辣辣的,一些粘粘的东西了出来。这件难以置信的事就算发生过了。

 三

 等到我证明了费尔马定理(这件事马上就要讲到,它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三件不合情理的事)后,在和小孙干事时,就把老花镜戴上。其实这是故作郑重状,因为老花眼隔得远时是能看见的。这时候我心里正在得意,想到我已经成为了人瑞,还有因此我生活将要发生的变化。这时她把两手平伸开握住栏,全身构成一个白色的Y字形。我还想吻她一下,但是她把头躲开了,说道:你小心眼镜!我把眼镜摘了她还是不让吻,还说,你不要装神鬼。这种说法十足是不讲道理,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装神鬼怎么成。我的问题不是装神鬼,而是装不像。据我所知,别人和女人做前,总要说些“我爱你”之类的鬼话,然后再亲吻她几下。这种事想必她是喜欢的,要是不喜欢,何必要和我好呢。她说:放,谁和你好。我说要是不和我好,何必要干这种事。她说这是因为没有别的事可干。我说那好,咱们就干吧。她说混帐,你现在在干的是什么?我们俩当时赤条条,正在,但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总是这样的,所以不足为奇。奇怪的是这个女人总是和我拌嘴,却不妨碍达到。当然我也有贡献,我虽然愣愣怔怔。五三道,干的却是相当生猛。事后我对她说:你不要怪我。心不在焉,胡思想,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这时候我倒是相当正经。她说:谁怪你了,口气也相当温婉,我们俩就搂在一起。过了一会,她说: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说没什么话。她说:回你房里去,我要睡了。我站起来就走,走了一半,忽然想了起来,说道:对了,我爱你。她说:滚蛋!拿上你的衣服!从这天晚上的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当了四十一年的光。小孙老说我有病,让我去安定医院(这是北京最大的精神病院,用做一切精神病院的代称)看看。但我坚信我没有病。我只是保持了年轻时的光荣传统。

 我年轻时在生产队里干农活,烈如火,胜子也没吃,就难免要两眼发直。那时候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人人都是两眼发直。还有后来上了大学,听政治课时系里要求双肘在桌面上,双眼直视老师。这个时候大家也都是心不在焉,有以下事实为证——下课铃一响,我后心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打我的小子说:王二,昨天那道题我做出来了!然后他就讲给我听,用的纯是数学用语,不带一点政治课的内容。事实证明,在我们年轻时,只有心不在焉,三心二意才能够生活。我只是把这种品行保持到了中年罢了。我把这些事讲给她听,她却不肯相信,说道:我比你小不了几岁,你经过的事我差不多也经过。我怎么没有你这些毛病?因此我又解释道,这毛病是在数学系里养成的。我们班有个女同学结婚后给她丈夫下挂面,把拖鞋下到锅里面。她漂亮极了,像天仙一样,但是后来找了个糟老头子。我们班上也有些英俊的少伙子,但是谁都不找本系同学结婚,因为两个糊涂蛋生活在一起,就有生命危险。

 我们提到卫公建立的长安城时,给它一个负面评价,其实它也不是一点优美之处都没有的。尤其是在早上阳光斜的时候,这座黄土碾成的大城被水滋润,呈现出浓烟的黄,房屋墙壁棱线分明。这也是槐花香味最浓的时候。偶尔会有几个姑娘曲线毕,婀娜多姿地到井边去取水。但这只是昙花一现的景象。等到太阳刚升起来,大街又充了嚣张的人群和厉的嗓音;还有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尘土飞扬。幸而这时小巷还有一些安静和清凉。但是过一会小贩就要侵入小巷,挨家挨户地敲门,卖咸鱼,卖柴火,卖招苍蝇的臭黄酱,卖豆面饽饽,到处是吵人的讨价还价声。现在只好退回家里去。但只清静了一会,一个小孩子又嚷了起来,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要吃饽饽。很快就有五六个童稚的嗓子加入了这个大合唱。然后一个哑的女声就骂道:你妈(该孩子的妈就是她,难道要和自己搞同恋吗)!才吃了早饭又要吃饽饽!再过一会又说:我没钱,找你爸爸要钱!没有钱,这伙小崽子就会把当爹的耳膜吵破、衣襟扯碎,而住在小胡同里的人钱可不能够这样花。好吧,就让他去和那些人的小崽子纠罢。但此时你不胜诧异地发现,该爸爸就是你呀!我说过,我一个小时能做二十个小时的梦,所以一睡着了就在时空里漫游,一不留神就可能跑到大唐朝去,在那里变成一大窝小崽子的爸爸。我以为这比做梦变成了一只猫被车轮子了尾巴还要糟,所以在梦里和女人做、我都忘不了戴避孕套,甚至有幸梦成了大唐皇帝本人时也是这样。皇后对我说:圣上,你这是干啥?咱们又不是养不起。我就答道:梓童,咱们还是防着点好。万一过一会你变成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子(这在梦里是常有的事,与此同时我往往也要变成一个穷兮兮的糟老头),咱们就养不起了。因为这种事,常挨皇后的大嘴巴。人活在世界上会做各种各样的梦,梦里一切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对我而言,最常做的一个梦就是我是王二,坐在家里冥思苦想,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我把这个梦叫做真实。我想,这样说是正确的吧。这说明我生活在长安城里也要发愣,或者是人活在世上不发楞根本就不成。不管是长安城还是洛城,哪里都有合情合理的地方。但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最为合情合理的就是我们眼前的世界。

 有关豆面饽饽,我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小的时候,姥姥常给我做这种东西吃。其实把它叫做豆面饽饽是一种夸大其词的说法,它是用玉米粉搀入少许黄豆粉,贴在底部有水的铁锅里烤成,另一个名称叫做贴饼子。虽然不难吃,但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唐朝没有玉米,所以是用小米粉,这一来就不好吃,尤其是用连壳碾的小米汤来做,相当拉嗓子。但是比之高梁粉制成的各种食物,就算是相当好吃。大唐朝种植的是矮秆的杂高梁,这是穷人的标准食物。过了一千多年,又在华北平原上大量种植供农民食用,那种物质在煮好以后是灰白色毫无光泽的一堆,质地及气味都属怪诞,如果拿去喂猪,猪也是一边掉泪一边把它吃下去。考虑到这种情况,假如有小孩子向我要求豆面饽饽,我就给他。当然,给不起的情形例外。在这种情形下就只能给孩子一嘴巴,虽然简便易行,但是惨无人道——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戴避孕套的必要。我们的四大发明里居然没有避孕套一项,李卫公也没把它发明出来,我们只是发明了打死人的火药,擦股的纸,印刷红头文件的印刷术,还有指南针——没有它咱们也能找着路。咱们这叫发明了些啥。

 我和小孙干这种事从来都戴套——越是非法,这种东西就越不可少。它可以把这件事的意义变成只是玩玩而已。就在玩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这纯属偶然。数学和没有一点关系。绝不能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道:当你想数学题想不出来时,就该和女人发生关系。

 小孙对我说,我最讨厌的就是你那个费尔马定理。你居然在这种时候把它证了出来,真叫人恶心。我想一个数学定理没有任何令人恶心之处,她讨厌的是我那种一心二用的方式。我想这个定理都想了半辈子了,随时随地都要想,简直就像感冒了就要打嚏一样。你总不能要求一个感冒了的男人在之前用胶纸条把鼻子粘上罢。而且只有现代才有胶纸条,古代只有贴膏药。膏药贴上就揭不掉。揭下了纸背,剩下的是乌黑的一团,好像得了恶黑瘤。这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四

 我把费尔马定理写成了论文,亲自送到了学报,送到一位大学同学手里。在此之前我还送给几位教授看过,他们笑呵呵地说:证出了费尔马?好哇好哇,放下罢——好像我在行贿,要放下的是钱一样。这些老家伙谁要是看了一页,太阳肯定要从西面出来。我同学告诉我说,这论文他一定要看,因为我证得也不容易。然后又告诉我说,他在这里呆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是因为他很快就要到一家计算机公司里去干事,以便多挣些钱。我一听,就知道他纯粹是在扯淡,他根本不会看这论文。这定理我证了十年,他要想看懂,起码要全心全意看一两个星期。三心二意永远也看不懂。所以我告诉他说,这论文我还要改,就把它拿回来了。我走的时候已经和他搞得相当的不愉快。那位同学说:你搞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他的意思是说,我证明费尔马定理,这件事不够有害。因为有用就是有害。举例而言,我的那个东西,假如戴了避孕套,那就什么用也没有,但是也无害。候如不带套子,就十分有用,但也十足有害。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回家,几乎中了暑,而且想到我十年的心血,得到的居然是这种对待,一怒之下点火要把论文烧掉。小孙看见了猛扑过来,把火熄掉。这件事叫我感到一丝快慰——毕竟还有人珍视我的劳动。后来她翻开那份从火里强抢出来的稿子看了看,又递给我说:接着烧罢——我还以为你在烧小说哪。这件事使我愤怒异常,我把所有的数学书都扔了,发誓以后把数学全忘掉。但这件事又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我在数学系供职,把数学全忘了怎么混饭吃?

 晚上小孙对我说,你以后就写写小说罢,别数学了。数学又费脑子,又没意思。而且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告诉她说,她的意见有偏颇之处。她不懂数学,又识中国字。假如反过来,必定要说,别写小说了,就搞数学好了。要学会繁难的中国宇,绝不比学数学用力少。更何况读小说还需要文学鉴赏力,不仅仅是识字。事实上任何事都得费费脑子才能有意思。只有最后一句话还有些道理,就是无论纯数学还是小说,都没有什么用处。一泡屎屙出来还可以肥田,而数学定理和小说在这个方面简直连一泡屎都顶不上。当年在卫公的长安城里就有这样的规定:有敢证数学定理和写小说的,一律杖三十。其实杖三十的不光是数学和小说,还包括一切无用的想法。所以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监督,见到有两眼发直的人走过来就把他拦住问道:你想什么来着?如果你是死了妈,或者是对眼天生两眼发直,就要街坊开出的证明。没证明一律要打。犯这种错误的净是男人,所以衙门里打男人的衙役算重体力劳动,每月供应五十斤带皮的谷子,比打女人的多了十斤。

 至于李卫公夫妇吃多少斤定量倒是不难考证,他们两口子的定量都在五千石以上,每人一个月的粮食,一百口大肥猪吃一年都吃不完。每个月初用一百辆粮车拉到卫公家里来,他睁着一只眼出去点收之后,就全卖到粮店里去了。他配给自己这么多粮食不是因为他是个大饭桶,而是他是全城最有用的人。直到不久之前、我还吃三十二斤粮食定量。这说明我很不受重视,比打女人股的人还没有用处。但是我对这一点并不在乎。我只在乎自己是不是很有趣。小孙说,对对,有趣,有趣!哇!她用腿死命的夹我,并且撕我的头发。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认为她是打岔。我有趣可不是只在那个地方。也许我该找个女数学家做老婆,她一听说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发,跑到卫生间换上感内衣。不过女数学家可不太多,偶尔有几个长得也不好看。现在我搜索枯肠,只想起了一个女数学家,叫做某某某某娅,不是波兰人就是俄国人,贡献在概率论方面。她要是还活着,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所以不能指望她。假如不是这姓孙的勾引我,我可以谁都不指望。现在已经不能后侮了。女人这东西就如海洛英,染上了就放不开。

 我因为投递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和小孙闹翻了,她一见到我就说:你和你那个一百多岁的俄国老太太做去,我不勾引你!然后就在我面前把自己的房门摔上了。你知道,我是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虽然自己心情很坏,又受了她的刺,但还是恍恍惚惚地把厕所刷了。过了一会,忽然想到厨房也很脏,就去刷了锅台。这些事证明了我心地善良,但是姓孙的却在门后笑。后来她打开房门,说:混帐!还不快滚进来。有一件事我很满意,就是无论厕所还是锅台,后来我都没再刷。而且我还发现她的很细,在一片昏暗的灯光下就像一座白白的小窄桥,我从上面从容地走了过去。她的腿又细又长,非常好看,翘起来时绷直了脚尖,好像芭蕾舞女,非常的优美。这跟她练过艺术体有一定关系。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很坏,从小就没守过规矩,长大了又没有干好过任何事。我死了以后肯定要进地狱,但是还没有死。根据一切标准,都该把我的股打烂,它也没有烂。不但如此,我还在和一个相当美丽的女人做,她因为我喜欢数学而仇恨我,但我还是骑在了她身上。我对世界都充了恶意,但我未受惩罚。我占了很大的便宜。小孙说,你正在足我的需要,占便宜的是我。但她是装神鬼。事毕她哭了起来。本来我应该想道:我把她气哭了,我又占了便宜。但是我又想:不能够这样心肝全无。我在黑暗里陪她坐了一会,然后说:好罢,别哭了。我去再刷厕所。但是她一把揪住我说:难道你非要把我气死吗?我说:不把你气死该怎样呢?她说:搂着我躺一会。这件事我会做,于是就这样躺下了。躺下以后她又哭了一会,然后不哭了,问我说: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是个二百五?我说:十岁。想了一会又说:三岁。她猛地翻过身来骑住我,抄起一条长筒袜子勒住我的脖子,喝道:说你爱我,不然勒死你。我说:我是个二百五。她说:不管你是不是二百五。我就说了。与此同时,有个扎扎的东西顶在我后心上。这也没有什么,反正现在是衰。有一件事我必须说明白,我说自已是个坏蛋是往我脸上贴金——我坏起来没心没肺,根本是个糟蛋鬼。我成天失魂落魄,做坏事也做得很糟。我在上抱住她——双人很大,就是让两个人躺的,她身上很光滑,就是让人抱的——心满意足,进入了梦乡。

 我说的这整件事都有不合常理的地方,所谓的不合常理,就是它不合现实世界的常轨。在现实世界里有个数学家王二在证费尔马定理,证了十年没证出来,这是合乎常轨的。假如他证了出来,无法发表也合乎常轨。气得昏头涨脑地回家,把论文手稿烧了,这也合乎常轨。最后有个漂亮女邻居和他做,安慰了他,这就是不合常情。合乎常情的说法是他在绝望中手甚至自杀。还有一件不合常情之处,就是那论文的手稿我有两份,烧了的是复写稿。从小孙那面来说,像她那样的单身女人,所到之处都有常理在,但那是她的事,我不大清楚。回到家里,邻居住了一个糟蛋鬼,这是她不合常理的最后机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没什么可挑的了”好在我们俩又吵又闹,已经使这件事尽量的合情合理了。

 有关情理,还有一点补充。假设我们俩两情相悦,望如火,但是始终克制,不逾矩。直到某位头头或者某位长者注意到了这一点,站出来给我们撮合——这样就像一台合情合理的电视剧。但是也可能没有这样的头头和长者出来撮合,这样的剧情不合情理,却能让我们倒一辈子的霉。对于情理这样的东西,我们不可以太天真。

 五

 最近我出了好几次差,比方说,去开学刊会。我兼着《数理化》的数学编辑,这种事是推不掉的。走到火车站里,闻见一股气,大家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这股气味就是从人身上冒出来的。古怪的是厕所里没有这样的味,只是觉得杀眼睛。车厢里热得厉害,简直是蒸笼,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吃东西,把蛋皮、果皮扔下车去。所以我想到应该把培育中的猪牵上车来喂,因为坐火车是这样的刺。到了这种时候就想到自己应该成为人瑞———售票处挂着牌子,凭十四级介绍信售给软卧包厢票,据我所知,人瑞相当于行政十三级。所以我又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法尽量简化,期望别人一看就能承认。人只要做过了行人,就会发生一些改变,不论古今。

 我当了人瑞后(这事的详情见后),也行万里路出了一次国,去美国参加一个数学年会,是和加州伯克利一块去的。提着大箱小箱,穿过了海关机场,既晕机又晕时差。然后穿上了不合身的西服,到会场上坐得笔直,十句话里倒有九句听不懂,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影影绰绰听见加州伯克利说,费尔马定理是他和我一道证出来的。很想驳他几句,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因为舌头落在家里了。开完了会我跑到三个X的电影院里躲了一夜(这是因为不想看见加州伯克利),决心以后再也不出来。等到回到了家里小孙说我的模样变了。原来是一副浑浑噩噩、天真未凿的样子,现在风尘仆仆、眼凶光,很是成。这说明人都是在路上成的。

 现在可以说说我怎么成了人瑞,以及费尔马定理是怎么发表的。我们系里那个加州伯克利的副主任找到我说:听说你证出了费尔马?我回答说:对。他说:拿给我看看。我说:不。他又说:你不要保守,也有自己证错了还不知道的情况。我心里说:小子,论爷们你还得叫我大叔!但是也不能不给他看。据说他看完以后说:不管怎么说,他也没去加州伯克利留过学——这就是说我证对了。假如我证错了的话,准是这么说:先去伯克利留了学,再来证费尔马——仿佛费尔马定理和加州伯克利是拴在一起的。后来系里出了证明,论文在校刊上登出来。以后我总算成了一个校级的人瑞,每月可以多得一百块钱,这比我以前指望的要少,纯数学没有以前值钱了,不管怎么说,对别人总算有了待。但是我心里非常不高兴,不知自己这辈子干了些什么;在我当过的扒土的人,变态分子,头发灰白形容枯槁的人,和我现在当着的人瑞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只做到了人瑞,还没有当上头头。假如当上了头头,还不知该会怎样的晕头脑。

 等到我也成为了人瑞,才知道自己过去的浅薄。原来我以为是头头的人,也只不过是些人瑞。我现在作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者”也能够出席一些头面人物的会,会场上不光有过去常在我后心上击一猛掌的黑胖子(我后心现在天时还有点麻),有险些把我送去卖咸鱼的加州伯克利,还有书记,有校长,还有些更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系里那两个头头到了这种地方就掏出了笔记本,听见一句不咸不淡的话就马上记下来。头头——他们哪里配。我自己到了这种地方也不敢睡觉了,甚至连想入非非都不敢,只敢瞪大了双眼,等着校长的目光扫到我脸上就装出个会心的微笑。与此同时,我生理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一上午要三次,现在长到了六次。原来每周要和小孙做三到四次爱,现在减到了一次,而且在这唯一的一次里也不够硬,这使我暗暗心惊:原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东西,当了人瑞就如此的不行,要是当了头头,岂不是要缩回去?

 最近加州伯克利又升了一级,当上了理学院的副院长。他找到了我,管我叫老王(这是当了人瑞的好处,否则就是王二),说要和我合写文章。他还解释说,我的文字很好,总能把糟糟的理论说得很清楚,他自己的文字原本也很好,但是现在英文太好,中文就退化了。我听了以后也没有什么话说。我们俩合写了一本教科书,那本书里百分之百的段落全是我写的。现在正在写第二本,伯克利还答应在学术委员会里施加影响,让我早评上教授。对此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一句话:生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不遇上一位懂数学的副主任,费尔马证出来也是白证。以中国人总数之大,智商之局,谁都觉得应该做出恒河沙数的成绩。但是掰指头一算,也算不出什么。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

 我现在正在写一本数学史专著,名叫《中国无算式》,这个名字是从雷马克《西线无战事》里变出来的。所谓算式,就是英文algorithm,也可以叫作程式。这本书的内容是说中国的数学有问题,有答案,但是没有算法算式。凡是研究过《九章算术》、《周易算经》的人,都会同意这个结论——比方说,勾三股四弦五,勾三股四是问题,弦五是答案,算式不见了。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带本质的问题,就是中国人认为算式就是人本身,所以没法把它写出来。举例言之,一个人会开平方,他不是以为自己学会了开平方的程式,却以为自己身体(准确地说,是在心脏部位)有某种构造,以致能够开平方,因此就没有开平方的程式,如果你硬要这个程式,就只好开膛破腹,把心脏血糊淋拉地掏出来给你看。同理,假如要在勾三股四和弦五之间写出个算式,就只能把个大活人捆在那里。这是个带有根本的发现,可以解释很多数学之外的问题。加州伯克利没作过数学史方面的研究,甚至不知道雷马克是谁,却硬要把名字署在我前面。而且我不让他署也不行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研究伙伴和助手,所以就算我在稿子上没写他的名字,也会有人不容分说地添上。

 再次写到这一段时,距我证出费尔马定理已有一年了。一切都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我和小孙从合居到同居,写完了《红拂夜奔》,发表了数学论文,当了人瑞。这一切已经经过了一个烟雾腾腾的冬季和一个忽冷忽热的夏季。这本小说原来就到这里为止。在我看来,一切线索都已完备。有李靖,他才智超群,性格天真,探索人生,等待机会;有红拂,姿容绝代,在石头花园里终徘徊,偶尔也出去看看;有虬髯公,和红拂合居,并把这看做头头们对他的考验。还有我和小孙。只有一点没有明确地写出来,但它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大家都有所期待,就如出席一个没滋没味的party,之所以不肯离去,是在等待一个意外惊喜。后来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他们从城里逃走,这party就结束了。再写什么纯属多余。

 在我看来,大干世界芸芸众生,无不在做白梦。乞丐在做黄金梦,光在做美女梦,连狗都会梦到吃而不吃屎。一个数学家梦想证出个大定理,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点可能好梦成真,但也可能不成真就到了梦醒时分。我们需要这些梦,是因为现实世界太无趣。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梦想,但还活在人世上;因此风尘三侠逃出了洛城,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Www.Ba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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