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作品集》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及《三毛作品集》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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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毛小说网 > 短篇文学 > 三毛作品集  作者:三毛 书号:40040  时间:2017/9/13  字数: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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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的夏娃 我们的朋友,开小饭店的亚当,在上个月意外的中了一张奖券,奖金大约是一百多万西币,折合台币五十多万的样子。 这个数目,在生活这么高的地方,要置产是不太可能,如果用来买买生活上的小东西,便是足足有余了。在我碰到亚当的太太卡门时,我热烈的恭喜了她一番,最后很自然的问她:“你买了些什么新的东西吗?”卡门非常愉快的拉我回家,向我展示了她一口气买下的二十八双新鞋子,我蹲下去细细的欣赏了一番,竟没有一双是我敢穿在脚上的,尤其可怕的是,她居然买了一双花格子布做的细跟高统长靴——真难为她找得到这么难看的东西。 我告辞了卡门出来,心里一想再想,一个多了一些金钱的人,在生活上,精神上,通往自由之路的理想应该更畅通些才是,她不用这些钱去享受生命,竟然买下了二十几双拘束自己双脚的东西回来,实在不明白这是出自什么心理。 其实我个人对鞋子一向亦是十分看重的,回忆起童年时代的生活,我常常搬了小板凳坐在阳光下,看家中老佣人替我纳鞋底,做新鞋,等不及的要她挑一块小花布做鞋面。 那时候,抗战已经胜利了,我们家住在南京鼓楼。一幢西式的大房子里,有前院有后院,还有一个停车的偏院。童年的生活,所记得的不外是玩耍的事情,玩耍又好似与奔跑总不开关系,虽然不过是三四岁吧,可是当年如何跨了大竹杆围着梧桐树骑竹马,如何在雪地里逃不及吃了堂哥一颗大雪弹,如何上家中假山采桑叶,又如何在后院被鹅追赶,这种种愉快的往事,全得感谢我脚下那双舒服的纯中国鞋子。那时候我们家的孩子们,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上鞋面,加上一条布绊扣横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便没有横绊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着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似的,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记得有一年圣诞节,母亲给我穿上了一双硬帮帮的小皮鞋,我吃了一惊,如同被套了个硬壳子一般的不舒服,没有几天,新鲜的感觉过了,我仍是吵着要回旧布鞋来穿,还记得母亲叹了口气,温柔的对我说:“外面多少小孩子饭都没得吃,你们有皮鞋穿,还要嫌东嫌西的吵。”到了台湾,大人背井离乡,在离的大时代里,丢弃了故乡一切的一切,想来在他们的内心是感触极深的。可是做孩子的我们,哪懂那些天高地厚的道理,当我从中兴轮上下来,进了台北建国北路那幢小小的式房子,发觉每一个人都要鞋才能上榻榻米的地时,简直没将我高兴得发狂,跟着堂哥和姐姐尽情的又叫又跳,又低头看着自己完全释放的光脚丫,真是自由得心花怒放,又记得为了大家打赤足,堂哥竟叫着:“解放了!解放了!”为了这一句可怕的共产才用的字,我们这些也跟着喊起解放来的小孩子还被大人打了一顿,喝叱着:“以后再也不许讲这句话,再喊要打死!”天晓得我们只是为了光脚在高兴而已。 初进小学的时候,我姐姐是三年级,我是一年级。我们班上的同学大部份不穿鞋子,这使我羡慕得不堪,每天下了课,打扫教室的时候,我便也把鞋袜了,放在书包里,一路滴滴答答的提着水桶泼进教室去玩。下课回家时,踏着煤渣路和粪,一步一刺的慢慢走着,再怎么也不肯穿上鞋子,快到家之前,舒兰街的右边着一条小河,我坐下来洗洗脚,用裙子擦擦干,这才穿上鞋袜,衣冠整齐的回到母亲面前去给她看。 小学生的日子,大半穿的是白球鞋,高小时比较知道爱美了,球鞋常常洗,洗清洁了还给涂上一种鞋粉,晒干了时,便雪也似的白亮,衬上白袜子,真是非常清洁美丽的,那时候我的鞋子就是这一种,上学的路也仍是那一条,小小的世界里,除了家庭、学校之外,任何事都没有接触。社会的繁华复杂,人生的变化、欢乐和苦痛都是小说里去看来的,我的生活,就像那双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球鞋也是布做的,布的东西接近大自然,穿着也舒适,后来不知为了什么,大家都改穿起皮鞋来了,连小孩子都逃不掉,如果我穿了球鞋出门,母亲便会说:“新鞋子搁着不穿吗?再放着又要小了。”我的回答照例千篇一律:“新鞋磨脚呢!再说穿新鞋天一定下雨。” 少女时代的我是个非常寂寞的怪物,念书在家,生活局限在那一幢寂寂的式房子的高墙里,很少出门,没有朋友,唯一的真快乐,就是埋头狂啃自己喜爱的书籍,那时候我自卑感很重,亲友间的聚会大半都不肯去。回想起来,在那一段没有身分也没有路走的黯淡时代里,竟想不起自己穿过什么式样什么颜色的鞋子,没有路的人,大概鞋子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再想起我的鞋,已是十六岁了,那时候,我在顾福生老师的画室里开始学画,每星期去两次,因为遇见了这位改变我一生的恩师,我的生活慢慢的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朦朦胧胧的烟雾逐渐的散去,我的心也苏醒了似的快乐起来。 有一阵,母亲带我们去永和镇父亲的朋友郑伯伯的鞋厂里订做皮鞋,姐姐挑了黑色的漆皮,那几年我一向穿得非常素暗,可以说是个铁灰色的女孩,可是,我那天竟看中了一块明亮柔和的淡玫瑰的皮革,坚持要做一双红鞋。鞋子做好了,我踏着它向画室走去,心情好得竟想微笑起来,那是我第一双跟皮鞋,也是我从自己藏着的世界里甘心情愿的迈出来的第一步,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好似还在幽暗而寂寞的光线里神秘的发着温柔的霞光。 灰姑娘穿上了红鞋,一切都开始不同了。 因为顾老师给我的启发和帮助。我慢慢的认识了许多合得来的朋友,潜伏了多年的活泼的本也跟着逐渐美丽的日子焕发起来。那时候,生活一的复杂广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成了一匹年轻的野马,在心灵的大草原上快活的奔驰起来,每天要出门时,竟会对着一大堆鞋子发愣,不知要穿哪一双才好。 那时候流行的鞋子都是尖头细跟的,并不自然,也不很美丽,可是它们有许多其他的用处,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后,总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长的年龄里,它给了我某种神秘的足感,那已不是虚荣心可以解释的了。 我的凉鞋时代来得很晚,如果说木拖板也算某种形式的凉鞋,那便另当别论了。可是在记忆里,我从来没有穿木拖上过街。总觉得将趾脚出来是在海边和洗澡时才能做的事情。那时候的社会风气跟现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装扮,越是一般的觉得好看,也可以说,当时的文明,是那个样子的。十八岁的时候,做了一件旗袍,上面扣着硬高领不能咽口水,下面三寸高跟鞋只能细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说好看,我那时傻得厉害,还特为去拍了一张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只穿了那么一年,以后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么自己也不记得了,球鞋从那时候一直到现在,我都极爱穿。 在我进了华冈的校园里去做旁听生的时候,我的朋友强尼从远远的夏威夷给我寄来了一双美丽的淡咖啡的凉鞋,收到那个包裹的时候,真是说不出有多么新鲜高兴,那时候市面上也有空花皮鞋卖了,可是完全平底,简直没有什么鞋面,只有两条简单皮革绕过的凉鞋,在那时的台北真是不多见,我在家里试穿着它们,动着完全释放的脚趾,那份自由的欣,竟像回到了儿时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脚跳上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马上将它穿在脚上跑到学校去了。父亲在我放学回来时才看见我那副样子,他很愣了一会儿,最后才婉转的对我说“你这种像打光脚一样的鞋子,还是不要穿了吧!别人会误会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国人的吧女呢!”我听了父亲的话倒是改了一点,从那时候起,我上学总是穿件白衬衫,洗得泛白了的蓝卡其布裙,下面,还是那双凉鞋,就算别人先看我的脚,再一始头看我的衣,两相印证一番,便错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凉鞋真是自由的象征,我跟它相见恨晚,一见钟情,这样的东西踩在脚下,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才真正了出来,人生自然的态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为简简单单的脚下释放,给了我许多书本里得不到的启示。 当时,为了这份凉鞋的感动,我死命鼓励我的姐姐和大弟也来试试这种东西,大弟说得有趣,一个大男人,把脚趾出来是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这种鞋子,他里面还是要加袜子。姐姐在当年是人人必争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来,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来的照片里,居然也是一双早年死也不肯穿的凉鞋,真是沧海桑田。这个世界变化得真快,我们还没有老,鞋子却打了好几十个圈子在流行了。 离家以后我一直不再穿什么高跟鞋,那种东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许一年一度去听歌剧了,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了,为了对他人的敬重和礼貌,我才勉强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里去忍耐几个小时。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种经验,高高长统的马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黄橡皮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子们都穿了那种有趣的东西在巷子里口止尚水。这甜蜜的回忆,使我天生的对马靴产生了好感。在德国,长靴不是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暖气管上一放,搁着烘干,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马靴不用来骑马,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里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出里面的乾坤来。动刀子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里路去马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她们脚下的鞋子,却失去了风华,半高跟素面,说不出什么道理来,三个人一个样的鞋。 那几大家不停的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子”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她们硬说好看,我无可奈何的买了一双,还是说了一句:“在我们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浓,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种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鞋子买了,我穿了一次,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仍是几带子绑在脚上,大街小巷的去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高跟鞋,大笑了起来,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这种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还可以,走十步已经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只有将它们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欢我的心灵和我的体都与世无争,鞋子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这是勉强不来的事。 我常常看见我的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高跟鞋,我想,这是我与她们在社会上的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只是为着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许有一天,这种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其实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 秋天来了,昨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场怡人的小雨,我出门买菜时,已经线的凉鞋踩进一个小水塘里,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们便“吱呀!”的响一声,我觉着好玩,快走了几步,它们又接连着响了好几声,我再想试试,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狂跑起来,脚下的鞋,竟然不断的唱起歌来——吱呀!吱呀!吱呀!好有节拍的。我想。无论中不中奖券,脚下的凉鞋又得再买一双了。 后记:兰小给我来信,说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给他上鞋,他可爱的小脚趾总是向里面拼命缩,努力争取赤足的自由,结论是——豆豆十分的乡土! 我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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