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十五及《宋书》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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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毛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宋书 作者:沈约 | 书号:10190 时间:2017/3/26 字数:47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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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天子巡狩之礼,布在方策。至秦、汉巡幸,或以厌望气之祥,或以希神仙 之应,烦扰之役,多非旧典。唯后汉诸帝,颇有古礼焉。魏文帝值参分初创,方隅 事多,皇舆亟动,略无宁岁。盖应时之务,又非旧章也。明帝凡三东巡,所过存问 ⾼年,恤人疾苦,或赐⾕帛,有古巡幸之风焉。齐王正始元年,巡洛![]() 晋武帝泰始四年,诏刺史二千石长吏曰:“古之王者,以岁时巡狩方岳,其次 则二伯述职,不然则行人巡省,掸人诵志。故虽幽遐侧微,心无壅隔。人情上通, 上指远喻。至于鳏寡,罔不得所。用垂风遗烈,休声犹存。朕在位累载,如临深泉, 夙兴夕惕,明发不寐,坐而待旦。思四方⽔旱灾眚,为之怛然。勤躬约己, ![]() ![]() 宋武帝永初元年,诏遣大使分行四方,举善旌贤,问其疾苦。元嘉四年二月己 卯,太祖东巡。丁卯,至丹徒。己巳,告觐园陵。三月甲戌,幸丹徒离宮,升京城 北顾。乙亥,飨⽗老旧勋于丹徒行宮,加赐⾐裳各有差,蠲丹徒县其年租布之半, 系囚见徒五岁刑以下,悉皆原遣。登城三战及先大将军并贵泥关头败没余口。老疾 单孤,又诸战亡家不能自存者,并随宜隐恤。二十六年二月己亥,上东巡。辛丑, 幸京城。辛亥,谒二陵。丁巳,会旧京故老万余人,往还飨劳,孤疾勤劳之家,咸 蒙恤赉,发赦令,蠲徭役。其时皇太子监国,有司奏仪注。 某曹关某事云云。被令,仪宜如是。请为笺如左。谨关。 右署众官如常仪。 尚书仆 ![]() 右笺仪准于启事年月右方,关门下位及尚书官署。其言选事者,依旧不经它官。 太常主者寺押。某署令某甲辞。言某事云云。求告报如所称。详检相应。今听 如所上处事诺。明详旨申勤,依承不得有亏。符到奉行。年月⽇。起尚书某曹。 右符仪。 某曹关太常甲乙启辞。押。某署令某甲上言。某事云云。请台告报如所称。主 者详检相应。请听如所上事诺。别符申摄奉行。谨关。 年月⽇。 右关事仪准于⻩案年月⽇右方,关门下位年月下左方,下附列尚书众官署。其 尚书名下应云奏者,今言关。余皆如⻩案式。 某曹关司徒长史王甲启辞。押。某州刺史丙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 云。请台告报如所称。尚书某甲参议,以为所论正如法令,报听如所上。请为令书 如左。谨关。 右关门下位及尚书署,如上仪。 司徒长史王甲启辞。押。某州刺史丙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云。州 府缘案允。值。请台告报。 年月⽇。尚书令某甲上。 建康宮无令,称仆 ![]() 令⽇下司徒,令报听如某所上。某宣摄奉行如故事。文书如千里驿行。 年月朔⽇甲子。尚书令某甲下。无令称仆 ![]() 右外上事,內处报,下令书仪。 某曹关某事云云。令如是,请为令书如右。谨关。 右关署如前式。 令司徒。某事云云。令如是,其下所属,奉行如故事。文书如千里驿行。 年月⽇子,下起某曹。 右令书自內出下外仪。 令书前某官某甲。令以甲为某官,如故事。 右令书板文准于昭事板文。 年月⽇。侍御史某甲受。 尚书下云云。奏行如故事。 右以准尚书敕仪。起某曹。 右并⽩纸书。凡內外应关笺之事,一准此为仪。其经宮臣者,依臣礼。 拜刺史二千石诫敕文曰制诏云云。某动静屡闻。 右若拜诏书除者如旧文。其拜令书除者“令”代“制诏”余如常仪。辞关 板文云:“某官粪土臣某甲临官。稽首再拜辞。”制曰右除粪土臣及稽首云云。 某官某甲再拜辞。以“令⽇”代“制曰”某官宮臣者,称臣。 皇太子夜开诸门,墨令,银字启传令信。 太史每岁上某年历。先立舂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读五时令。皇帝所服,各随 五时之⾊。帝升御坐,尚书令以下就席位,尚书三公郞以令著录案上,奉以⼊,就 席伏读讫,赐酒一卮。官有其注。傅咸曰:“立秋一⽇,⽩路光于紫庭,⽩旗陈于 ⽟阶。”然则其⽇旗、路皆⽩也。 晋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有司奏读秋令。兼侍中散骑侍郞荀弈、兼⻩门侍郞 散骑侍郞曹宇驳曰:“尚书三公曹奏读秋令仪注。新荒以来,旧典未备。臣等参议, 光禄大夫臣华恆议,武皇帝以秋夏盛暑,常阙不读令,在舂冬不废也。夫先王所以 从时读令者,盖后天而奉天时。正服,尊严之所重,今服章多阙如。比热隆赫,臣 等谓可如恆议,依故事阙而不读。”诏可。六年三月,有司奏:“今月十六⽇立夏。 案五年六月三十⽇门下驳,依武皇夏阙读令。今正服渐备,四时读令,是祗述天和 隆赫之道。谓今故宜读夏令。”奏可。 宋文帝元嘉六年六月辛酉朔,驸马都尉奉朝请徐道娱上表曰:“谨案晋博士曹 弘之议,立秋御读令,上应著缃帻,遂改用素,相承至今。臣浅学管见,窃有惟疑。 伏寻《礼记-月令》,王者四时之服正见驾苍龙,载⾚旗,⾐⽩⾐,服黑⽟。季夏 则⻩,文极于此,无⽩冠则某履某耑也。且帻又非古服,出自后代。上附于冠, 下不属⾐。冠固不⾰,而帻岂容异⾊。愚谓应恆与冠同⾊,不宜随节变采。土令在 近,谨以上闻。如或可采,乞付外详议。”太学博士荀万秋议:“伏寻帻非古者冠 冕之服,《礼》无其文。案蔡邕《独断》云:‘帻是古卑 ![]() ![]() 旧说后汉有郭虞者,有三女。以三月上辰产二女,上巳产一女。二⽇之中,而 三女并亡,俗以为大忌。至此月此⽇,不敢止家,皆于东流⽔上为祈禳,自洁濯, 谓之禊祠。分流行觞,遂成曲⽔。史臣案《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如今三 月上巳如⽔上之类也。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浴沐也。《韩诗》曰:“郑国之俗,三月 上巳,之溱、洧两⽔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拂不祥。”此则其来甚久,非起郭 虞之遗风、今世之度⽔也。《月令》,暮舂,天子始乘舟。蔡邕章句曰:“ ![]() ![]() 汉文帝始⾰三年丧制。临终诏曰:“天下吏民临三⽇,皆释服。无噤取妇、嫁 女、祠祀、饮酒、食⾁。其当给丧事者,无跣。绖带无过三寸。当临者,皆旦夕各 十五举音。服大红十五⽇,小红十四⽇,纤七⽇而释服。”文帝以己亥崩,乙巳葬, 其间凡七⽇。自是之后,天下遵令,无复三年之礼。案《尸子》,禹治⽔,为丧法, 曰毁必杖,哀必三年,是则⽔不救也。故使死于陵者葬于陵,死于泽者葬于泽。桐 棺三寸,制丧三⽇。然则圣人之于急病,必为权制也。但汉文治致升平,四海宁晏, 废礼开薄,非也。宣帝地节四年,诏曰:“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不得葬, 伤孝子心。自今诸有大⽗⺟、⽗⺟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至 成帝时,丞相翟方进事⽗⺟孝谨,⺟终,既葬,三十六⽇,除服视事。自以为⾝备 汉相,不敢逾家国典章。然而原涉行⽗丧三年,显名天下。河间惠王行⺟丧三年, 诏书褒称,以为宗室仪表。薛修服⺟丧三年,而兄宣曰:“人少能行之。”遂兄弟 不同,宣卒以此获讥于世。是则丧礼见贵常存矣。至汉平帝崩,王莽 ![]() 后汉世,诸帝不豫,并告泰山、弘农、庐江、常山、颍川、南 ![]() 魏武临终遗令曰:“天下尚未定安,未得遵古。百官临殿中者,十五举音。葬 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不得离部。”帝以正月庚子崩,辛丑即殡。是月丁卯 葬,葬毕反吉,是为不逾月也。诸葛亮受刘备遗诏,既崩,群臣发丧,満三⽇除服, 到葬复如礼。其郡国太守、相、尉、县令长三⽇便除服。此则魏、蜀丧制,又并异 于汉也。孙权令诸居任遭三年之丧,皆须 ![]() 晋宣帝崩,文、景并从权制。及文帝崩,国內行服三⽇。武帝亦遵汉、魏之典, 既葬除丧,然犹深⾐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马孚、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何 曾、司徒领中领军司马望、司空荀顗、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尚书仆 ![]() ![]() 泰始二年八月,诏书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也,便以周年。吾茕茕,常 复何时壹得叙人子情琊?思慕烦毒, ![]() ![]() ![]() ![]() 泰始四年,皇太后崩。有司奏:“前代故事,倚庐中施⽩缣帐蓐,素 ![]() 文帝崇 ![]() 泰始元年,诏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太康七 年,大鸿胪郑默⺟丧,既葬,当依旧摄职,固陈不起。于是始制大臣得终丧三年。 然元康中,陈准、傅咸之徒,犹以权夺,不得终礼。自兹至今,往往以为成比也。 晋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汉文除之,毁礼伤义。今 上有曾、闵之 ![]() 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崩。博士张靖议:“太子宜依汉文权制,割情除服。” 博士陈逵议:“太子宜令服重。”尚书仆 ![]() 宋武帝永初元年,⻩门侍郞王准之议:“郑玄丧制二十七月而终,学者多云得 礼。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搢绅之士,犹 多遵玄议。宜使朝野一体。”诏可。 晋惠帝永康元年,愍怀太子薨,帝依礼服长子三年,群臣服齐衰期。晋孝武太 元二十一年,孝武帝崩,李太后制三年之制。 宋武帝永初三年,武帝崩,萧太后制三年之服。 晋惠帝太安元年三月,皇太孙尚薨。有司奏:“御服齐衰期。”诏通议。散骑 常侍谢衡以为诸侯之太子,誓与未誓,尊卑体殊,《丧服》云,为嫡子长殇,谓未 誓也;已誓则不殇也。中书令卞粹曰:“太子始生,故已尊重,不待命誓。若衡议 已誓不殇,则元服之子,当斩衰三年;未誓而殇,则虽十九,当大功九月。誓与未 誓,其为升降也微;斩与大功,其为轻重也远。而今注云,诸侯不降嫡殇,重嫌于 无,以大功为重嫡之服。大功为重嫡之服,则虽誓,无复有三年之理明矣。男能奉 卫社稷,女能奉妇道,各以可成之年,而有已成之事,故可无殇,非孩龀之谓也。 谓殇后者,尊之如⽗,犹无所加,而止殇服。况以天子之尊,为无服之殇,行成人 之制琊!凡诸宜重之殇,皆士大夫不加服,而令至尊独居其重,未之前闻也。”博 士蔡克同粹。秘书监挚虞议:“太子初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除矣。太孙亦体 君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天子无服殇之仪,绝期故也。”于是御史以上皆 服齐衰。 晋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晦,成恭杜皇后周忌。有司奏;“至尊期年应改服。”诏 曰:“君亲,名教之重也。权制出于近代耳。”于是素服如旧,非汉、魏之典。晋 孝武太元九年,崇德太后褚氏崩。后于帝为从嫂,或疑其服。太学博士徐藻议: “资⽗事君而敬同。又《礼》传,其夫属乎⽗道者, ![]() ![]() 晋安帝隆安四年,太皇太后李氏崩。尚书祠部郞徐广议:“太皇太后名位允正, 体同皇极,理制备尽,情礼弥申。《 ![]()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七月壬子,元皇后崩。兼司徒给事中刘温持节监丧。神虎门 设凶门柏历至西上皞,皇太子于东宮崇正殿及永福省并设庐。诸皇子未有府第者, 于西廨设庐。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皇太子心丧三年。礼心丧者,有禫无禫,礼 无成文,世或两行。皇太子心丧毕,诏使博议。有司奏:“丧礼有礻覃,以祥变有 渐,不宜便除即吉,故其间服以FH缟也。心丧已经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祥禫变 除,礼毕余一期,不应复有禫。宣下以为永制。”诏可。 孝武孝建三年三月,有司奏:“故散骑常侍、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义 ![]() ![]() 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故右光禄大夫王偃丧,依格皇后服期,心丧三年, 应再周来二月晦。检元嘉十九年旧事,武康公主出适,二十五月心制终尽,从礼即 吉。昔国哀再周,孝建二年二月,其月末,诸公主心制终,则应从吉。于时犹心禫 素⾐,二十七月乃除,二事不同。”领仪曹郞硃膺之议:“详寻礼文,心丧不应有 禫,皇代考检,已为定制。元嘉季年,祸难深酷,圣心天至,丧纪过哀。是以出适 公主,还同在室,即情变礼,非⾰旧章。今皇后二月晦,宜依元嘉十九年制,释素 即吉。”文帝元嘉十五年,皇太子妃祖⽗右光禄大夫殷和丧,变除之礼,仪同皇后。 晋孝武太元十五年,淑媛陈氏卒,皇太子所生也。有司参详⺟以子贵,赠淑媛 为夫人,置家令典丧事。太子前卫率徐邈议:“《丧服》传称,与尊者为体,则不 服其私亲。又君⽗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王公妾子服其所生⺟,练冠⿇⾐,既葬 而除。非五服之常,则谓之无服。”从之。宋孝武大明五年闰月,皇太子妃薨。樟 木为榇,号曰樟宮。载以龙輴。造陵于龙山,置大匠卿断草,司空告后土,谓葬曰 山茔。祔文元皇后庙之 ![]() ![]() 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依礼皇太后服太子妃小功五月,皇后大功九月。” 右丞徐爰参议:“宮人从服者,若二御哭临应著衰时,从服者悉著衰,非其⽇如常 仪。太子既有妃期服,诏见之⽇,还著公服。若至尊非哭临⽇幸东宮,太子见亦如 之。宮臣见至尊,皆著硃⾐。”大明五年闰月,有司奏:“皇太子妃薨,至尊、皇 后并服大功九月,皇太后小功五月,未详二御何当得作鼓吹及乐?”博士司马兴之 议:“案《礼》,‘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今临轩拜授,则人君之大典, 今古既异,赊促不同。愚谓皇太子妃祔庙之后,便可临轩作乐及鼓吹。”右丞徐爰 议:“皇太子妃虽未山茔,临轩拜官,旧不为碍。梓棺在殡,应县而不作。祔后三 御乐,宜使学官拟礼上。”兴之又议:“案礼,大功至则辟琴瑟,诚无自奏之理。 但王者体大,理绝凡庶。故汉文既葬,悉皆复吉,唯县而不乐,以此表哀。今准其 轻重,侔其降杀,则下流大功,不容撤乐以终服。夫金石宾飨之礼,箫管警涂之卫, 实人君之盛典,当 ![]() 明帝泰始中,陈贵妃⽗金宝卒,贵妃制服三十⽇満,公除。晋穆帝时,东海国 言哀王薨逾年,嗣王乃来继,不复追服,群臣皆已反吉,国妃亦宜同除。诏曰: “朝廷所以从权制者,以王事夺之,非为变礼也。妇人传重义大,若从权制,义将 安托?”于是国妃终三年之制。孙盛曰:“废三年之礼,开偷薄之源,汉、魏失之 大者也。今若以丈夫宜夺以王事,妇人可终本服,是为吉凶之仪,杂陈于宮寝;彩 素之制,乖异于內外,无乃情礼俱违,哀乐失所乎!蕃国寡务,宜如圣典,可无疑 矣。” 宋文帝元嘉四年八月,太傅长沙景王神主随子南兗州刺史义欣镇广陵,备所加 殊礼下船。及至镇,⼊行庙。大司马临川烈武王神主随子荆州刺史义庆江陵,亦如 之。 元嘉二十三年七月,⽩⾐领御史中丞何承天奏: 尚书刺:“海盐公主所生⺟蒋美人丧。海盐公主先离婚,今应成服,撰仪注参 详,宜下二学礼官博士议公主所服轻重。太学博士顾雅议:‘今既咸用士礼,便宜 同齐衰削杖,布带疏履,期,礼毕,心丧三年。’博士周野王议又云:‘今诸王公 主咸用士礼。谯王、衡 ![]() ![]() ![]() 谨案太学博士顾雅、国子助教周野王、博士王罗云、颜测、殷明、何惔、王渊 之、前博士迁员外散骑侍郞庾邃之等,咸蒙菗饰,备位前疑,既不谨守旧文,又不 审据前准,遂上背经典,下违故事,率意妄作,自造礼章。太常臣敬叔位居宗伯, 问礼所司,腾述往反,了无研却,混同兹失,亦宜及咎。请以见事并免今所居官, 解野王领国子助教。雅、野王初立议乖舛,中执捍愆失,未违十⽇之限。虽起一事, 合成三愆,罗云掌押捍失,三人加噤固五年。 诏敬叔⽩⾐领职。余如奏。元嘉二十九年,南平王铄所生⺟吴淑仪薨。依礼无 服,⿇⾐练冠,既葬而除。有司奏:“古者与尊者为体,不得服其私亲。而比世诸 侯咸用士礼,五服之內悉皆成服,于其所生,反不得遂。”于是皇子皆申⺟服。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己巳,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年始及殇,追 赠谥东平冲王。服制未有成准,辄下礼官详议。”太学博士陆澄议:“案礼有成人 道,则不为殇。今既追胙土宇,远崇封秩,圭黻备典,成孰大焉。典文式昭,殇名 去矣。夫典文垂式,元服表⾝,犹以免孺子之制,全丈夫之义。安有名颁爵首,而 可服以殇礼!”有司寻澄议无明证,却使秉正更上。澄重议:“窃谓赠之为义,所 以追加名器。故赠公者便成公,赠卿者便成卿。赠之以王,得不为王乎?然则有在 生而封,或既没而爵,俱受帝命,不为吉凶殊典;同备文物,岂以存亡异数?今玺 策咸秩,是成人之礼;群后临哀,非下殇之制。若丧用成人,亲以殇服,末学含疑, 未之或辨。敢求详衷如所称。”左丞臣羊希参议:“寻澄议,既无画然前例,不合 准据。案《礼》,子不殇⽗,臣不殇君。君⽗至尊,臣子恩重,不得以幼年而降。 又曰,‘尊同则服其亲服’,推此文旨,旁亲自宜服殇,所不殇者唯施臣子而已。” 诏可。 孝建元年六月,湘东国刺称“国太妃以去三十年闰六月二十八⽇薨。未详周忌 当在六月?为取七月?勒礼官议正”博士丘迈之议:“案吴商议,闰月亡者,应 以本正之月为忌。谓正闰论虽各有所执,商议为允。宜以今六月为忌。”左仆 ![]() ![]() ![]() 太常丞庾蔚之议:“礼,正月存亲,故有忌⽇之感。四时既已变,人情亦已衰, 故有二祥之杀。是则祥忌皆以同月为议,而闰亡者,明年必无其月,不可以无其月 而不祥忌,故必宜用闰所附之月。闰月附正,《公羊》明议,故班固以闰九月为后 九月,月名既不殊,天时亦不异。若用闰之后月,则舂夏永⾰,节候亦舛。设有人 以闰腊月亡者,若用闰后月为祥忌,则祥忌应在后年正月。祥涉三载,既失周期之 义,冬亡而舂忌;又乖致感之本。譬今年末三十⽇亡,明年末月小,若以去年二十 九⽇亲尚存,则应用后年正朝为忌,此必不然。则闰亡可知也。”通关并同蔚之议, 三月末祥。 大明五年七月,有司奏:“故永 ![]() ![]() ![]() 汉、魏废帝丧亲三年之制,而魏世或为旧君服三年者。至晋太始四年,尚书何 桢奏:“故辟举纲纪吏,不计违适,皆反服旧君齐衰三月。”于是诏书下其奏,所 适无贵 ![]() 魏武以正月崩,魏文以其年七月设伎乐百戏,是魏不以丧废乐也。晋武帝以来, 国有大丧未除,正会亦废乐。太安元年,太子丧未除,正会亦废乐。穆帝永和中, 为中原山陵未修复,频年会,辄废乐。是时太后临朝,后⽗褚裒薨,元会又废乐。 晋世孝武太元六年,为皇后王氏丧,亦废乐。宋大丧则废乐。 汉献帝建安末,魏武帝作终令曰:“古之葬者,必在瘠薄之地,其规西原上为 寿陵。因⾼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 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 ⾜相容。”魏武以送终制⾐服四箧,题识其上,舂秋冬夏⽇有不讳,随时以敛;金 珥珠⽟铜铁之物,一不得送。文帝遵奉,无所增加。及受禅,刻金玺,追加尊号。 不敢开埏,乃为石室,蔵玺埏首,示陵中无金银诸物也。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 矣。 文帝⻩初三年,又自作终制:“礼,国君即位,为椑,存不忘亡也。寿陵因山 为体,无封无树,无立寝殿,造圆邑,通神道。夫葬者,蔵也。 ![]() ![]() ![]() ![]() 武帝泰始四年,文明王皇后崩,将合葬,开崇 ![]() 泰始二年,诏曰:“昔舜葬苍梧,农不易亩;禹葬会稽,市不改肆。上惟祖考 清简之旨,外 ![]() 成帝咸康七年,杜后崩。诏外官五⽇一⼊临,內官旦一⼊而已。过葬虞祭礼毕 止。有司奏;“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门柏历,门号显 ![]() 孝武帝太元四年九月,皇后王氏崩。诏曰:“终事唯从俭速。”又诏:“远近 不得遣山陵使。”有司奏选挽郞二十四人,诏停。宋元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 诏亦停选挽郞。汉仪五供毕则上陵,岁岁以为常,魏则无定礼。齐王在位九载,始 一谒⾼平陵,而曹慡诛,其后遂废,终魏世。 晋宣帝遗诏:“弟子群官,皆不得谒陵。”于是景、文遵旨。至武帝犹再谒崇 ![]() ![]() 宋明帝又断群臣初拜谒陵,而辞如故。自元嘉以来,每岁正月,舆驾必谒初宁 陵,复汉仪也。世祖、太宗亦每岁拜初宁、长宁陵。 汉以后,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雕 弊,下令不得厚葬,又噤立碑。魏⾼贵乡公甘露二年,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伦 兄俊作《表德论》,以述伦遗美,云“祗畏王典,不得为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 墓之 ![]() 顺帝升明三年四月壬辰,御临轩,遣使奉玺绶禅位于齐王,悬而不乐。 宋明帝泰始二年九月,有司奏:“皇太子所生陈贵妃礼秩既同储宮,未详宮臣 及朝臣并有敬不?妃主在內相见,又应何仪?”博士王庆绪议:“百僚內外礼敬贵 妃,应与皇太子同。其东朝臣隶,理归臣节。”太常丞虞愿等同庆绪。尚书令建安 王休仁议称:“礼云,妾既不得体君,班秩视子为序。⺟以子贵,经著明文。內外 致敬贵妃,诚如庆绪议。天子姬嫔,不容通音介于外,虽义可致虔,不应有笺表。” 参详休仁议为允。诏可。 泰豫元年,后废帝即位,崇所生陈贵妃为皇太妃。有司奏:“皇太妃位亚尊极, 未详国亲举哀格当一同皇太后?为有降异?又于本亲期以下,当犹服与不?”前曹 郞王燮之议:“案《丧服传》,‘妾服君之 ![]() ![]() ![]() 宋孝武帝孝建三年八月戊子,有司奏:“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求 除太夫人。检无国子除太夫人先例,法又无科。下礼官议正。”太学博士孙豁之议: “《舂秋》,‘⺟以子贵’。王虽为妾,是和之所生。案五等之例,郑伯许男同号 夫人,国子体例,王合如国所生。”太常丞庾蔚之议:“‘⺟以子贵’,虽《舂秋》 明义,古今异制,因⾰不同。自顷代以来,所生蒙荣,唯有诸王。既是王者之嫔御, 故宜见尊于蕃国。若功⾼勋重,列为公侯,亦有拜太夫人之礼。凡此皆朝恩曲降, 非国之所求。子男妾⺟,未有前比。”祠部郞中硃膺之议以为:“子不得爵⽗⺟, 而《舂秋》有‘⺟以子贵’。当谓传国君⺟,本先公嫔媵,所因藉有由故也。始封 之⾝,所不得同。若殊绩重勋,恩所特锡,时或有之,不由司存。”所议参议,以 蔚之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六月,有司奏:“凡侯伯子男世子丧,无嗣,求进次息为世子。检无 其例,下礼官议正。”博士孙武议:“案晋济北侯荀勖长子连卒,以次子辑拜世子。 先代成准,宜为今例。”博士傅郁议:“《礼记》,微子立衍,商礼斯行。仲子舍 孙,姬典攸贬。历代遵循,靡替于旧。今胙土之君在而世子卒,厥嗣未育,非孙之 谓。愚以为次子有子,自宜绍为世孙。若其未也,无容远搜轻属,承纲继体,传之 有由。⽗在立子,允称情典。”曹郞诸葛雅之议:“案《舂秋传》云,‘世子死, 有⺟弟则弟,无则立长;年均则贤,义均则卜’。古之制也。今长子早卒,无嗣, 进立次息以为世子,取诸《左氏》,理义无违。又孙武所据晋济北侯荀勖长子卒, 立次子,亦近代成例。依文采比,窃所允安。谓宜开许,以为永制。”参议为允。 诏可。 大明十二年十一月,有司奏:“兴平国解称国子袁愍孙⺟王氏,应除太夫人。 检无国⺟除太夫人例。下礼官议正。”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礼,下国卿大夫 之 ![]() 大明四年九月,有司奏:“陈留国王曹虔季长兄虔嗣早卒,季袭封之后,生子 铣以继虔嗣。今依例应拜世子,未详应以铣为世子?为应立次子锴?”太学博士王 温之、江长议,并为应以铣为正嗣;太常陆澄议立锴。右丞徐爰议谓:“礼后大宗, 以其不可乏祀。诸侯世及,《舂秋》成义。虔嗣承家传爵,⾝为国王,虽薨没无子, 犹列昭穆。立后之⽇,便应即纂国统。于时既无承继,虔季以次袭绍。虔嗣既列庙 飨,故自与世数而迁,岂容蒸尝无阙,横取他子为嗣!为人胤嗣,又应恭祀先⽗。 案礼文,公子不得祢诸侯。虔嗣无缘降庙就寝。铣本长息,宜还为虔季世子。”诏 如爰议。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七月,有司奏:“御史中丞刘式之议,‘每至出行,未知制 与何官分道,应有旧科。法唯称中丞专道,传诏荷信,诏唤众官,应诏者行,得制 令无分别他官之文,既无尽然定则,准承有疑。谓皇太子正议东储,不宜与众同例, 中丞应与分道。扬州刺史、丹 ![]() ![]() 孝武帝大明六年五月,诏立凌室蔵冰。有司奏,季冬之月,冰壮之时,凌室长 率山虞及舆隶取冰于深山穷⾕涸 ![]() ![]() 三公⻩皞,前史无其义。史臣按,《礼记》“士韠与天子同,公侯大夫则异” 郑玄注:“士 ![]() ![]() 史臣按:今朝士诣三公,尚书丞、郞诣令、仆 ![]() 译文 古代有关天子外出巡行视察的礼仪,都已记录在典册之中。到了秦、汉时期,天子外出巡视,有时为 ![]() ![]() 晋武帝泰始四年,诏令给各州刺史及俸禄为二千石的长吏说:“古代的帝王,在每年定时节巡视督察各地方长官,其次就是管东境、西境的两位重臣向皇帝陈述自己供职的情况,不然的话就是派遣使臣巡视省察四方各州,由掸人官传达帝王的意旨.因此,虽是居住在遥远的地方卑 ![]() ![]() 宋武帝永初元年,皇帝下诏派遣大使分别巡行四方各地,举荐善士表彰贤良,慰问民人的疾苦。元嘉四年:二月乙卯曰,太祖到东境巡视。丁卯曰,太祖到丹徒。己巳曰,拜谒先帝陵园。三月甲戌曰,太祖到达丹徒县的离宮,登上京城北顾楼。乙亥曰,在旦链行宮宴飨⽗老及旧曰的功臣,又分别赐予他们数量不等的⾐裳。免除丹疆鉴当年半的租布。在押的现有囚徒,判定五年以下徒刑者,一律免刑遣返。凡是多次登城作战的战士,以及先前大将的家庭、青泥关头败亡后仍存活的人口,年老患有疾病孤单没有依靠的人,及阵亡将士家属当中贫困不能自保者,都应该随时给予关怀和抚恤。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己亥曰,左担到束境巡视,辛丑曰,太祖巡行到了京球。辛亥曰,拜谒京城的先帝陵墓。丁巳曰,会见旧京的故老一万多人,往返飨宴慰劳,凡是孤苦疾病勤劳本业的人家,都受到了赈恤和赏赐,又发布了宽赦罪人的命令,免除民人的徭役。 当时皇太子代理家国政务,主事员官奏上官府公文的程式。 某官曹关知某某事。奉上命,程式应该如此。请为笺表如左方。谨关。 右方具署众官官名如通常的程式。 尚书仆 ![]() 右方表笺程式规定在启事年月的右方,关知门下官及尚书官署。凡是陈述铨选员官的事,依旧不经过其他部门的员官。 太常寺主管员官签押。某官署令某甲启辞。陈说某某事。请求如陈述的告报。详细检核內容相符。请准许依所上內容予以同意。明示详尽的意旨约束施行,承办不得有差错。印信文书到达后遵奉施行。某年某月某曰。尚书某官拟。 右方为印信文书程式。 某官曹关知太常甲乙的启辞。签押。某官署之令某甲上言。某某事。请台官如所陈述的告报.,主管员官详细检核內容相符。请准许依所卜內容予以同意。另发印信文书申令遵奉施行。谨关。 某年某月某⽇。 右方关事程式规定在尚书省⻩案年月曰的右方,关门下官在年月的下左方,下面附列尚书众官署名。 凡是尚书名下应称“奏”的,现今称为“关”其余都依尚书⻩案文书的程式。 某官曹关知司徒长史王甲的启辞。签押。某州的刺史丙丁行文上报某郡某县的令长李乙上书陈说的某某事。请台官依所陈述的告报。尚书某甲参与审议,以为所陈说的正合法令,准许依所上的內容告报。请求依左方內容撰写太子令书。谨关。 右方关门官及尚书官署,依照以上的程式。 司徒长史王甲启辞。签押。某州刺史丙‘行文上报某郡某县令长李乙上书陈说某某事。州府验核相符,请台官告报。 某年某月某曰。尚书令某甲卜。 建康宮没有尚书令,称尚书仆 ![]() 右方敕令当发给司徒,敕令报准许某所上书的內容。某官统领员官依照旧例遵奉施行。文书以⽇行千里驿传的急件颁行。 年月朔⽇子。尚书令某甲卜。没有令的称尚书仆 ![]() 右方为外面上事,內处报,令书的程式。 某官曹关知某某事。敕令如此,请撰写令书如右方,谨关。 右方关官署依照前式。 敕令司徒。某某事。敕令如此,颁给所属员官,依照旧例遵奉施行。文书以曰行千里驿传的急件颁行。 年月⽇子,起某曹。 右方为令书从內出卜外程式。 令书前称某官某甲。令以甲为某官,依旧例。 某年某月某。侍御史某甲受。 右方令书行文依照诏令行文。 尚书敕令。依照旧例遵奉施行。 右方以定尚书敕令的程式。某官曹拟 右方各程式都用⽩纸书写。凡是內外应关应表笺的事,一概据此为程式。其中经过宮臣的,依照臣子之礼。 任命刺史俸禄二丁.石的良吏的诫敕文称制诏如此如此。某官的情况屡次问报。 右方若是以诏书授官的依照旧时的行文、凡是以令书授官的,以“令”宁代替“制诰”字,其余的如同通常的程式。启辞关诏窘文的称:“某官粪十臣某甲出任官职,稽首再拜辞。”制曰右方除去粪土臣及稽首等字。 某官某甲再拜辞。以“令曰”代替“制曰”某官是宮臣的,称“臣” 皇太子在夜晚时力。开各城门,亲手书写示令,是用银粉在木板上书写的关津通行凭证。 太史每年都要奏当年的年历。在立舂、立夏、大特、立秋一立冬之前,常常要宣滨这五个时节的月令。皇帝所穿的服装,各依随舂、夏、大暑、秋、冬五个时节,相应用青、朱、⻩、⽩、黑的颜⾊.皇帝登御座,尚书令以卜的员官各就席位,尚书三公郞将月令着绿在案牍卜。捧着进⼊,就席后宣读完毕,皇帝便赏赐给一卮酒.员官有月令注。傅咸说:“立秋这一天,⽩⾊的辎申显耀在皇帝的宮庭衷,⽩⾊的旗帜陈设在丘阶”那么立秋的旗帜和辖车都是⽩⾊的了。 晋成帝威扣五年六月厂未,主事官奏请宣读秋季月令。兼侍中散骑侍郞荀弈、兼⻩门侍郞散骑侍郞膏亨反驳说:“尚书一三公员官奏请宣读秋季月令仪节。自从新遭荒 ![]() ![]() 六年六月辛酉初一,驸马都尉奉朝请俭继一奏说: ![]() ![]() ![]() ![]() ![]() 旧时传说后汉时有个叫郭虞的人,有三个女儿。他家在三月上旬辰那天生下两个女儿,接着在巳曰那天又生下一个女儿。又在两天之內。三个女兄都死亡。民间以为这是最大的忌讳。所以每到三月的这个⽇子,人们都不敢住在家里,都来到东流⽔上举行祈求去琊除灾的祭祀,大家都各自洗濯洁⾝,称为禊祀。分别在⽔流上飘放酒杯相会饮酒,于是成为曲⽔。史臣查考《周礼》记载的女巫掌管每年按时令举行祈求除琊去灾的祭祀,以及进行衅浴的事,就像现在三月上旬巳曰到⽔上举行祓祭的事相类似。衅浴是指用香薰草药涂⾝浴沐。《韩诗》裹说:“郑国的风俗,在三月上旬的巳,人们来到溱⽔和洧⽔上,招魂续魄。手持兰草,拂除不祥的琊气。”造就可以知道楔祀这类事情的由来已经很久远了,不是起于塑虞女儿死后形成的楔祀遣风和当世的度⽔风俗。《月令》里记载,暮舂时节,天子开始乘船.,蔡邕《月令》章句裹说:“ ![]() 曹魏明帝在天渊池的南边,建造流杯石沟,用以会集百官饮宴。晋代海西钟山后面有流杯曲⽔,邀请百官到造裹饮宴,部是流觞曲⽔的事情。官吏和民人遵循这种习俗直到今天。 汉文帝开始摹除守丧:二年的制度。他临终时下诏令说:“天下的宮民哭吊:二天,然后都要除去丧服。不准噤止娶 ![]() ![]() 登谨时期,皇帝生病时,都通告泰山、弘农、庐逗、鲎山、题川、直屋、苎速、翅;、尘堕等各郡的太守,祭祀泰山、恒山、华山、嵩山、组山及童回、旦些、渔回、坛丞等名山大川,派遣司徒官分别祭祀社稷和宗庙。 曹魏武帝临终时的遣令说:“天下还没有定安,不能够遵照古代的礼制行事。员官们到殿中举行丧祭的,十五次举哀。安葬完毕后便除去丧服。凡是率领军队在外地屯驻戍守的,不得离开部伍。”曹魏武帝在正月庚子⽇逝世,辛丑⽇便已⼊殓停柩。这个月的丁卯曰便安葬,葬事完毕后即举行吉祭,这样丧葬大礼就没有超过一个月。诸葛亮接受型备的遣诏,当刘备逝世之后,员官们便举办丧事,満三⽇便除去丧服,到安葬时又依循丧葬的礼仪。凡是各郡国的太守、相、尉及各县的令长,三⽇便除去丧服。造就是曹魏、里连的丧制,又都与汉朝时不同。孙权命令任职的各员官,遇有⽗⺟丧亡要守丧三年时,都应该把职事 ![]() 晋宣帝逝世后,置曲的塞直及基查都依从权宜的办法理办丧事。当晋朝文帝逝世时,国內守丧三⽇。晋武帝也遵循汉朝及曹魏的典制,安葬完毕之后,他便除去丧服,却还穿深⾐戴⽩⾊的帽子,并撤除宴席减省膳食。太宰司马孚、太傅塑过、太保王 ![]() ![]() ![]() 泰始:年八月,皇帝的诏书说:“这个月的上旬,是先帝离开人间的子。现在已是一周年了。我孤零悲哀,何时能够抒发人子之情怀呢?哀悼思慕,心中烦扰不安,我想前往先帝的陵墓瞻仰侍奉,以完全表达我的哀思和愤懑。主事员官要做好出行的准备。”太宰司马孚、尚书令裴昼、尚书仆 ![]() ![]() ![]() 童盘四年,皇太后逝世。主事员官上奏说:“按照前代的先例,皇帝守丧时居住的倚庐中,设置⽩绢帐和褥,用⽩⾊的 ![]() ![]() 文帝的崇 ![]() 泰始元年,皇帝命令将领官吏俸禄二千石以下的员官,遇有⽗⺟的丧事时,准许告假回家守丧三年,庶民百姓免除徭役。 太康七年,大鸿胪奠眯的⺟亲去世,安葬完毕后,塑麸应当依照旧例回到任上治理职事,但他一再陈请不出任官职。于是皇帝才命令大臣应该守⽗⺟丧三年。然而元康年间,陈准、傅咸等人,仍然因为朝廷強令出任官职,没能守満三年之丧。从这事之后直到现在,便常常以此作为成例。 晋文帝逝世时,差毡对值玄说:“守丧三年的制度,是从天子以下共同遵行的丧制。汉文帝废除了守丧三年的制度,损害了礼义。现在的皇上有曾参、闵子骞的纯孝品 ![]() 泰始十年,置亘逊的杨皇后逝世。博士张靖议论说:“太子应当依循汉文帝的权宜丧制,割舍私情而除去丧服。”博士陈逵议论说:“太子应该实行重丧服。”尚书仆 ![]() 自从汉文帝实行权宜的丧礼,再没有设噤,各朝代都遵循实行这权宜的丧制。到晋孝武帝逝世时,太傅录尚书会擅王司马道子议论说:“孝亘瞳丧葬完毕之后,民间可以通婚嫁娶,但不准奏乐,这以一周年为限期。”到刘宋⾼祖逝世时,安葬完毕后,从官吏平民直至皇宮裹面,全都准许演奏音乐,衹有殿廷內噤止奏乐。 宋武帝永初元年,⻩门侍郞王准之议论说:“郑玄认定的丧制是守丧二十七个月而终结,学者们大多说这合乎礼制。晋朝初期用了王肃的建议,祥祭和掸祭同在一个月內举行,这便成了制度。东晋以后,祇有晋朝施行过,儒学之士,大多仍然遵循翅玄的议论。现在应该让朝野共同遵循。”皇帝下诏令同意施行。 晋惠帝永康元年,愍怀太子逝世,惠帝依照丧礼给长子服丧三年,臣子们为太子服丧为齐衰一年。 晋孝武帝主五二十一年,茎茎童逝世,奎太后依丧制行服丧三年的丧礼。 宋武帝永初三年,宋武帝逝世,萧太后依丧制行服丧三年的丧礼。 晋惠帝左塞元年三月,皇太孙司马尚逝世。主事员官上奏说:“皇上服齐衰一年。”皇帝命令大臣们共同商议。散骑常侍谢衡认为诸侯的太子,已经命誓同未经命誓,他们的尊卑⾝份就不相同,《丧服》裹面说,为嫡子的长殇。这是说嫡子未经命誓。已经命誓的就不能称殇。中书令工控说:“太子一生下来,本来⾝份就已尊贵,不须等待到命誓。如果像谢衡议论所说已经命誓就不称为殇,那么已举行冠礼的儿子,他死后就应当服斩衰三年了;未经命誓而殇亡,即使已到了十九岁,衹当服大功之丧九个月。已经命誓与未经命誓,他们在丧服时间的长短升降相差微小;而斩衰与大功丧服,它们相比较轻重差得很远。而现在的丧礼注说,诸侯对嫡子之殇不降减丧服,又嫌于没有丧服,便以大功为嫡孙的丧服。大功已为嫡孙的丧服,那么即使已经命誓,再没有服丧三年的道理就很明显了。男子能够护卫家国,女子能够遵循妇道,各自在成年之时,而有事业的成就,所以可称无殇,即不是说孩童的意思。对殇亡了后嗣的人来说,就是像⽗亲那样的尊亲,还是不能给殇亡的人加丧服,而衹是行殇服。更何况要以天子尊⾼的地位,给不満八岁而夭折的人,去行成人的丧服呢。凡是一切应该加重的殇服,士大夫都不增加丧服,而却要让天子独自为他重服,这是前所未闻的啊。”博士蔡克与卞粹的议论相同。秘书监挚虞议论说:“太子刚出生,便行成人的丧礼,那么殇服的名分便被摒除了。皇太孙是皇家继统的嫡孙,因为他地位已定殇服已成,不是依据年龄而论。天子没有服殇的仪制,是因为天子绝除了服期丧一年的缘故。”于是御史以上的员官都服齐衰一年。 晋康帝建元元年正月的晦曰,是成帝的杜皇后的周年忌⽇。主事员官上奏说;“皇上服丧一年之后应该改换⾐服。”皇帝下韶令说:“君主之亲,是名分礼教的紧要事。权宜的丧礼制度衹是近代才出现的罢了。”于是康帝依旧穿着丧服。这不是汉朝及曹魏时期的礼制。 晋耋武帝太元九年,崇德太后褚氏逝世。太后对于武帝来说是堂兄的 ![]() ![]() ![]() 晋安帝隆塞四年,太皇太后李氏逝世。尚书祠部郞途庐议论说:“太皇太后名号地位允当平正,⾝份应如同皇帝,这样事理法规全备,情理和礼制更能伸张。《舂秋》裹的法则,是⺟亲因儿子的显贵而显贵。既然称为夫人,那么丧服应当依从正礼。所以成风显扬夫人的称号,而鲁塞公便为祖⺟盛凰服丧三年。儿子对⽗亲的亲生⺟亲,⾝尊恩重。况且按礼制祖丧不庒降孙辈的服丧,皇上应该按礼制服丧到期満为止。然而制度因人情风俗而建立,如果嫌没有明文可据,那么就会怀疑这是依从了重丧服。我认为应该与作为祖⺟后代服齐衰一年的人相同。永安皇后没有丧服,衹举行一次哀悼。群臣百官也服丧一年。”安帝下诏令同意徐广的议论。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七月壬子曰,元皇后逝世。兼司徒给事中刘温持符节主持丧事。在神虎门设立凶门柏历直到西上合,皇太子在东宮崇正殿及永福省都设立了守丧的庐室。皇子们还没有得到府第宅舍的,便在西边的官舍裹设立庐室。 元嘉十七年,元皇后逝世。皇太子行心丧之礼哀悼三年。凡是实行不穿丧服的心丧之礼,或有禅祭或无掸祭,礼书裹没有明文记载,世人便有的实行樟祭有的不实行禅祭。皇太子心丧之礼完毕后,皇帝让大臣们广泛议论。主事员官上奏说:“丧礼裹有樟祭,因为从祥祭到变更⾐服除去丧服有一个过程,不能够一下子就除去丧服参与吉祭之礼,故此在这中间要穿着鳗缟。行心丧之礼已经过十三个月,大祥之祭十五月,祥祭至禅祭变更⾐服除去丧服,丧礼完毕时余一个月,不应该再有禅祭。皇帝要向下面宣布韶令,以此作为永久的制度.”文帝下诏令同意主事员官的上奏。 宋孝武帝垄建三年三月,主事员官上奏说:“前散骑常侍、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义牡师到医逝世。皇上为他服鳃⿇之丧三个月,在大殓成服后,皇上就可以权宜公除。到了三个月服丧完毕时,不知道是不是应当除去丧服?又皇后依照皇朝制度应该行心丧礼,行心丧礼三十曰便可权宜公除。到了奠祭送葬的⽇子,皇帝亲临丧事又当穿着什么⾐服呢?又按旧例,皇后行心丧礼,心丧礼完毕除服的⽇子,又返穿没有公除时的丧服,然后再除去丧服。不知道当今的皇后心丧礼完毕的子,是应当依照旧例更换⾐服呢或者是衹脫去行心丧礼时所穿的⽩⾊丧⾐而已这些要命令礼官决断。”太学博士王膺之议论说:“地位尊卑丧礼便不相同,轻丧重丧有差别,斩衰、齐衰、大功、小功、鳃⿇这五种丧服虽相同,但减降丧礼的处置就不同。按丧礼,天子衹对旁系亲属减降丧服,而对外舅服鳃⿇丧,本在丧服的成例中,衹是衰⾐⿇绖不可以穿着亲临朝廷飨宴,所以有权宜的法则。虽然除去了衰⾐⿇绖穿着冕服,但还有鳃⿇的服制。我认为皇上服鳃⿇丧三个月完毕时,还应该除去丧服.”又议论说:“吉礼与凶礼服饰不相同,人情与礼制相称。皇后服丧一月的时限虽然已过去,大功、小功丧服已除,而哀伤情思之深,没有比在灵柩前更深痛的,亲自拜谒永别的重哀,不可以没有丧服。考察周代的礼制,为自己的兄弟除去丧服之后,到了他的灵柩安葬的时候,又要返穿丧服.轻丧服虽然除去,还要穿上齐衰重丧服亲临丧葬。为轻丧葬事而看重丧服,那么它的情理便可明⽩了.我认为右光禄大夫王偃祭奠送葬的⽇子,皇后应该返穿齐衰丧服。”又有议论说:“丧礼即将远逝,除丧改换⾐服的事也慢慢轻淡了,哀情与时曰的逝去一样在减降,丧服制度随着时间而改变。权宜的礼制既已施行,丧服制度已经改变,怎能容许除去丧服的子,而又改穿重丧服呢?考察晋朝泰始三年,晋武帝在服丧一年即将除丧的那个月,想返穿重丧服拜谒陵墓,他频频下诏令,恳切地表达诚意,想申抒孝子思亲之心。当时朝廷的议论坚决表示反对,于是晋达童穿重丧服谒陵的打算便没有实现。我认为皇后服心丧期満除服的时候,不应该穿重丧服,应当径直脫除⽩⾊丧服而已。”太常丞朱膺之议论说:“凡是说公除,不是指全除。现在朝廷的臣子人私的丧服,也有公除,我们还更要探讨公除本来的制度。我认为,晋武帝拜谒陵墓时没能实现返穿重丧服,因为这时是权宜的丧制,是既已除去衰⿇丧服,不可以返穿重丧服而已。这与公除不同。我认为皇后心丧礼完毕的⽇子,应该按旧例返穿没有公除时的丧服,以中抒⽗亲丧亡创伤深重的哀情。”其余的与王膺之的议论相同.国子助教蕴建生议论说:“考察成服后便除服,以及皇后行心丧礼三十曰,这些在礼书裹没有记载.如果都称之为公除,那就可以大略地作为依准。凡是公除的设置,大概都是因为王朝制度強令除去丧服。安葬以至举行祥祭除丧服,都应该返穿丧服。没有丧服在前,不除丧服在后。虽有齐衰斩衰的重丧服,还要为大功小功鳃⿇轻丧除去丧服。公除一时去除丧服,难道就可以参与吉礼吗。我认为皇上服丧三月完毕,本就应该依礼制除丧服。皇后亲临祭奠送葬,到了一月祥祭除丧,都应返穿齐衰丧服。”尚书令、中军将军建平王刘宏议论说:“皇上服鳃⿇丧完毕后,衹是举行哀悼而已。不需要释除丧服。”其余的与朱膺之的议论相同。前祠部郞中周景远议论说:“依时事而变更礼制,五种丧服都要变⾰,总⿇轻丧,不可特殊。”他认为:“皇上既已权宜公除,到三个月服丧完毕,不再有除丧服的情理。”其余的与朱膺之的议论相同。又经过朝廷臣子们详细的研讨,认为刘宏的议论允当。皇帝下韶令同意刘宏的议论。 去明二年正月,主事员官上奏说:“前右光禄大夫王偃逝世,依照制度皇后服丧一年,行心丧礼三年,应该到第二年二月的最后一天。考察元嘉十九年的旧例,武康公主已出嫁,二十五个月心丧期満时,按照礼制她便参与吉祭。而在以前国朝先帝丧亡的第二年,即孝建二年二月,当月的月末,公主们心丧期満,就应该依礼参与吉祭。当时她们还是行心丧礼禅祭穿⽩⾊的丧服,直到二十七个月才除服,以上两件事处置不相同。”领仪曹郞叁卢之议论说:“详细地检核礼书的记载,心丧不应有掸祭,经我皇朝的考察检核,已经成为定制。元嘉末年,家国祸难深重。而皇上天生孝顺,丧事过于哀伤。因此出嫁的公主,回来同未出嫁的一样,就哀伤之情而改变了礼节,并不是⾰除旧有的丧礼制度。当今的皇后在二月的最后一天,应该依照元嘉十九年的制度,脫除⽩⾊的丧服便参与吉祭。以此作为永久的准则。”皇帝下诏令同意朱膺之的议论。 晋文帝亘台十五年,皇太子妃的祖⽗右光禄大夫苏翅逝世,除丧变更⾐服的礼节,所行仪制与皇后相同。 晋孝武帝左五十五年,淑媛陈氏去世,她是皇太子的亲生⺟亲。主事员官详审参议以为⺟以儿子的显贵而显贵,追赠陈淑媛为夫人,设置家令官主管丧事。太子前卫率徐邈议论说:“《仪礼。丧服》传说,已与尊长辈为一体,就不能为自己的私亲服丧。又⽗王不服丧的人,儿子也不敢为之服丧。所以王公之妾的儿子,为他的生⾝之⺟服丧,穿练冠和⿇⾐,安葬完毕便除丧服。不是五服以內⾝份的人,就称之为无丧服关系。”孝武帝依从了徐邈的议论。 宋孝武帝大明五年的闰月,皇太子的妃子逝世。用樟木做棺材,称之为樟宮。用车辕画有龙的辅车运载。在笼山建造陵墓,设置大匠卿以断草,司空告祭土地神。称墓葬为山茔。将她拊祭于文元皇后庙的 ![]() ![]() 左明五年的闰月,主事员官上奏说:“按照礼制皇太后给皇太子妃要服小功丧服五个月,皇后要服大功丧服九个月。”右丞徐爰参与议论说:“皇太子宮的宮人参与服丧的,如果是皇上和皇后来举行哀悼时,就应该全部穿衰服,如果不是这个⽇子,就按平时的仪度。太子既为妃子服丧一年,当皇上召见的时候,就要返穿朝廷的官服。如果皇上不是在举行哀悼的⽇子来到太子所居束宮,太子拜见皇上也是穿朝廷的官服。宮內的臣子拜见皇上,都穿朱⾊的朝服。” 大明五年的闰月,主事员官上奏说:“皇太子妃逝世,皇上及皇后都要服大功丧服九个月,皇太后服小功丧服五个月。不知道皇上及皇后当在何时才可以举行演奏鼓吹乐和乐曲?”博士司马兴之议论说:“按《礼》制,‘服齐衰大功的丧服,三个月不处理政务。现在在前殿授任官职,是君主举行的重大典礼,古今既有差别,情势事态也有所不同。我认为太子妃拊祭于文元皇后庙之后,便可在前殿奏乐曲及鼓吹乐。”右丞徐爰议论说:“皇太子妃虽然还没有下葬,在前殿授任官职,以前也不认为有什么妨碍。樟木棺材还在停柩中,应该悬挂钟磬乐器而不演奏。拊祭以后皇帝、皇后及太后宮中的乐器的演奏等事,应该让学官们拟定礼制上奏。”司马兴之又议论说:“依据礼制,遇有大功丧服就要避用琴瑟,实在没有自行演奏的道理。但是帝王尊⾼,理当与凡民不同。所以汉文帝安葬之后,全都恢复行吉礼,衹是悬挂钟磬乐器而不奏乐曲,以这样的处理来表示哀伤。现在依准当时的仪度法规,取准当时丧礼的降减节度,那么对后辈的人服大功丧服,不可以停止奏乐以至服丧完毕。演奏钟磬飨宴宾客的礼仪,呜吹管箫以示途中的警卫,实在是君主盛大的典礼,是君主的威仪,当然不可以在朝廷长时被废止。又礼制没有天子给正嫡儿媳妇服丧的记载,造衹不过是后来的学者们推崇尊贵正嫡的用意而已。既已制定丁服丧,又悬窆落葬,也就⾜以尊重正嫡儿媳,表明丧礼的意旨了。”徐爰参与议论说,皇太子在服丧一年之內,不应该演奏乐曲及鼓吹曲。 明帝泰始年间,陈贵妃的⽗亲陈金宝去世。陈贵妃服丧満三十天,便因公除丧服。晋穆帝时,束海国上奏说,哀王逝世过了一年多,继嗣的国王才来继位,因此不再追行服丧,臣子们都已返穿吉服,国王的妃子也应该一同除丧服。晋壁壶下诏令说:“朝廷实行权宜丧制的原因,是王朝事务所需而強令除丧服,不⾜改变礼制。妇人传嗣恩谊重大,如果妇人也依照权宜的丧制而除丧服,那恩谊又将怎样托付呢。”于是国王的妃子服丧三年。孙盛说:“废除服丧三年的礼制,是开启取巧浇薄的 ![]() 宋文帝元嘉四年八月,太傅、长沙景王的神主随他的儿子直查业刺史刘盏挞镇守庐堕,安排皇上所恩赐的特殊礼仪将神主送到船上。到了卢堕,便将神主送进行庙。大司马、临川I烈武王的神主随他的儿于克州刺史刘盏庆到辽陆,也是如此。 元嘉二十三年七月,⽩⾐领御史中丞何承天上奏说:尚书呈奏说:“海盐公主的生⺟蒋美人去世。海盐公主先已离婚,现在应该行成服之礼。已撰写仪制参酌详实,应该 ![]() ![]() ![]() ![]() ![]() 我们敬谨地考察太学博士顾雅、国子助教周野王、博士王罗云、壁塱、何毯、王述挂、前博士迁员外散骑侍郞庾邃之等人,都受到了皇上的厚待,充任前疑的官职,他们既不严守旧有的礼文,又不认真依据以前的准则,便上违经典,下违旧事前例,随意妄作,自造礼法制度。太常寺臣敬担任职宗伯,是主管礼制咨询的官吏,他反复上奏,却完全没有研究,混淆了这一失误,也应该追究他的过失。请求以现有的失误一并免除他现任官职,解除周野王领国子助教的官职。顾雅、周野王最初提出的议论乖谬错误,中间又坚持卫护自己的过失,没有违背十⽇的期限,虽然是起于一件事,但合并成三大过失,王罗云坚持卫护过失,这三个人应该给予噤锢五年的处分。 皇帝下诏令让敬叔以⽩⾐⾝份领自己的职事。其余的同意何承天的奏文。 元嘉二十九年,南平王刘铄的生⺟吴淑仪逝世。按照礼制不服丧,刘铄穿⿇⾐戴耝布冠,吴淑仪下葬后他便除去丧服。主事员官上奏说:“古代与自己的尊长为一体的人,不可以为自己的私亲服丧。然而近代的诸侯都用士礼,凡是五服之內的人,全都行成服之礼,现在对于生⾝之⺟,反而不能服丧。”于是皇子都为生⺟服丧。 孝武帝耋建元年六月己巳曰,主事员官上奏说:“已故第十六皇弟刘休倩夭折,年龄刚到八岁的殇亡年岁,追赠谧号为束平冲王。而给他服丧的制度却没有现成的标准,即 ![]() ![]() 孝建元年六月,湘东国所上刺书说:“我湘束国太妃于去年元嘉三十年闰六月二十八⽇逝世。不知道她的周年忌⽇是当在六月呢?还是应取七月呢?请求命令礼官议定。”博士丘迈之议论说:“ ![]() ![]() ![]() ![]() ![]() ![]() ![]() 大明五年七月,主事员官上奏说:“已故永隧题开国侯型圭迂夭折,年龄刚到四岁,旁系亲属为他服丧的制度有疑问。”太学博士虞稣、领军长史周景远、司马朱膺之、前任太常丞庾蔚之等人议论时,都说“应该与为成年人服丧的制度相同。束乎冲王用殇服,实在是由于他是追蹭的谧号,同已受封爵而死亡的人不同”博士司马里芝议论说:“刘拯王应该同束乎冲王一样用殇服。”左丞荀万秋等人参与议论说:“皇帝治国,嫡子继承家业,虽然还是佩鳍的童子,但也不缺少成年人的品德,⽗王名分明正,臣子不可以为刘叔子行殇服,所以说‘臣不可以为君王行殇服,儿子不能为⽗亲行殇服。推论这话的意思,就可以知道旁系亲属本当依从殇服制度。束平冲王行殇服已经在以前论定。如果是升任为朝臣,就是有大的成就,所以鄱 ![]() ![]() 后废帝墓邀二年七月,主事员官上奏说:“第七皇弟的教养⺟翅卫 ![]() ![]() 汉朝和营魏废除了皇帝为自己的⽗⺟亲服丧三年的制度,而曹魏时有为已故皇帝服丧三年的制度。到了晋代泰始四年时,尚书何桢上奏说:“已故皇帝举用的公府主簿等官吏,不管是去职的员官或前往别处任职的员官,都要为已故皇帝反服齐衰丧服三个月。”于是皇帝颁下诏书将何桢的奏议 ![]() ![]() 魏武帝在正月时逝世,魏文帝在当年的七月便陈设音乐舞蹈和杂技,这是曹魏不因为丧事而废止音乐歌舞。从晋武帝以来,遇到家国皇帝丧亡而没有除丧服时,元旦时皇帝举行的朝会也要废止音乐歌舞。太安元年,当太子丧亡还没有除丧服时,元旦的朝会也同样废止音乐歌舞。穆帝丞和年间,因为中原的陵墓还没有修复,连年的元旦朝会,都同样废止音乐歌舞。当时太后临朝理政,皇后的⽗亲褚哀逝世,元旦朝会又废止音乐歌舞。 晋世孝武太元六年,为皇后工区的丧事,亦废止音乐歌舞。刘宋时遇有家国的大丧事便废止音乐歌舞。 汉献帝至迭末年,魏武帝自己写好了临终遣命说:“古代的安葬,一定是在贫瘠硗薄的地方,我现在规划在西原上预造陵墓。依靠⾼地作为墓基,不起坟不栽种树木。据《周礼》记载,冢人官掌管公墓的土地,凡是诸侯的墓建造在公墓土地左、右方的前面,卿大夫的墓在后面。汉朝的制度裹也叫做陪陵。凡是公卿大夫及将军建有功勋的,应该在皇帝预建的陵墓旁建造陪陵。划出宽广的面积作为墓地的界域,使之⾜以容纳建造的陵墓。”魏武帝为送终制定⾐服四小箧,在小箧上写了标签,无论是在舂秋冬夏哪个时曰逝世,随时都可以将⾐服⼊殓。金珥珠⽟钢铁等饰物,一概不得送以⼊殓。魏文帝遵循武帝的遣令,没有增加送葬的物品。当魏文帝接受汉朝的禅让时,刻制了金玺,给武帝追加尊号。他不敢打开武帝陵墓的墓道,于是砌丁一个石室,把金玺蔵在墓道前头的石室中,以表示陵墓裹没有金银等饰物。按汉朝的礼制随葬的冥器很多,⽩此之后冥器都被省略了。 魏文帝⻩初三年,又自己写了临终遣命说:“按礼制,国君即位时,便制作棺材,是在世时不忘记自己会死亡。预造的陵墓,依山势为墓基,不作坟不植树,墓內不建立寝殿,不建造守陵的园邑,不通墓道。葬,就是蔵,是想让别人不能看见.按照礼制不祭墓,是想保持死而不贪。皇后及贵人以下嫔妃,凡是不随王子前往藩国的,她们死亡的时候,都安葬在涧西,在她们死亡前便已经标明丁她们安葬的地点丁。”造遣诏蔵在宗庙裹,副本存放在尚书、秘书三府內,魏明帝也⾜遵循这遣诏。毯塱壶的 ![]() 晋宣帝自己在苴厘山预先建造了土墓,不起坟不植树,写好了临终遣命,以平常的⾐服⼊殓,不设置随葬冥器。晋文帝、景帝都尊奉成命,没有增加随葬的东西。 晋景帝逝世时,丧事的制度,又都依照晋宣童的先例。 武帝泰始四年,左塱王皇后逝世,将要合葬,打开崇 ![]() 泰始二年,武壶下诏令说:“古代舜帝安葬在董扭,农民不停止耕作;夏禹安葬在会稽,市肆没有停止 ![]() 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逝世。皇帝命令宮外的员官每五天进宮临丧致哀一次,宮內的员官每天早晨进宮內临丧致哀一次而已。到安葬过后举行虞祭礼完毕时为止。主事员官上奏说:“大行皇后陵墓所设置凶门柏历,凶门的门号为显 ![]() ![]() 孝武帝太元四年九月,皇后:工区逝世。皇帝下诏令说:“丧事衹能从速从俭。”皇帝又命令说:“远近各地宮府不准派遣山陵使前来。”主事员官奏请挑选挽郞二十四人。皇帝命令停止挑选挽郞。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逝世,皇帝也命令停止挑选挽郞。 选塑的仪制是在五祭举行完毕之后便前往陵墓拜谒,每年都以此为常制。曹魏时却没有一定的制度。查王宣盖在位九年,才谒拜产赵一次,而苴垄被诛杀。这之后便废止了谒拜陵墓,直至曹魏灭亡。 晋宣帝的遣诏说:“皇家弟子和百官,都不准谒拜陵墓。”于是晋景帝和塞重都遵行遣韶。到置武帝时衹谒拜崇 ![]() ![]() 宋明帝又噤止群臣初次拜谒陵墓,然而辞别陵墓照旧实行。自从元嘉年以来,每年正月,皇帝都一定拜谒初宁陵,恢复了汉朝的仪制。世祖和太宗也是每年拜谒初宁陵、长宁陵。 从汉朝以后,天下各地理办丧葬大事奢侈靡费,大多造作石室、石兽、立碑刻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已是衰败不堪,下令不准厚葬,又噤止立碑。曹魏⾼贵乡公曹髦甘露二年。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去世,王伦的兄长王俊撰作《表德论》,以表述王伦生前留下的美德,文章中说“恭敬畏惧朝廷的法令,不能撰作碑铭。于是撰录王伦平生行事,刊刻在墓碑的背面”这是噤止立碑的规定还严厉的时候。在这之后噤令又松弛了。 晋武帝噬空四年,又下诏令说:“这石兽碑铭,既私自褒奖赞美,助长虚夸诈伪,伤财害民,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今后一概噤绝。凡是触犯噤令的,虽遇宽赦的命令,都应当将碑铭全部毁坏。”到了元帝太兴元年,主事员官上奏说:“前骠骑将军府主簿的旧 ![]() 宋顺帝是塱三年四月壬辰曰,顺帝坐于前殿,派遣使臣奉皇帝玺印禅让帝位给齐王,悬挂钟磬等乐器而小奏乐。 宋明帝泰始二:年九月,主事员官上奏说:“皇太子的生⺟陈贵妃的礼仪品级既与皇太子相同,不知道宮廷的臣子及朝廷的臣于是否都要向她致敬礼与贵妃在宮內相见,又应该行怎样的礼仪?”博士王庆绪议论说:“百官在宮內外向陈贵妃致敬的礼仪应该与向皇太子致敬的礼仪相同。皇太子柬宮的臣仆,按情理应该遵行臣子的礼节。”太常丞虞愿等人与王庆绪的议论相同。尚书令建童工刘休仁议论说:“按礼制裹说,妃妾既不能与君主同体,她的职位品级应该参照她儿子的地位而排定位次。⺟亲以儿子的显贵而显贵,经书里着有明文。宮廷內外百官向陈贵妃致敬的礼仪,诚如王庆绪议论的那样。天子的姬妾嫔妃,不可向外面通信息,虽然依情理可以向她们表示虔诚,但不应该有笺记表奏。”臣子们通过参酌商议认为刘休仁的议论允当。皇帝下诏令同意。 泰豫元年,壁废查即位,尊称自己的亲生⺟陈贵妃为皇太妃。主事员官上奏说:“皇太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太后,不知道皇帝的⺟亲皇太妃陈庒服丧的仪制是与皇太后相同呢?或者有减降或差异?又对亲生⽗⺟服期丧以下的人,是不是仍应服丧?”前曹郞王型议论说:“依据《丧服鳓,‘妾为夫君的亲属服丧,应与正 ![]() ![]() ![]() ![]() 宋孝武帝孝建三年八月戊子,主事员官上奏说:“杜国报告说国子檀和之的亲生⺟王氏,请求进封为太夫人。考察没有发现国子的⺟亲晋封为太夫人的先例,而且法令上也没有这种条例。现在 ![]() 大明二年六月,主事员官上奏说:“凡是侯、伯、子、男各爵位的人,他们的世子丧亡,世子又没有继嗣之子,请求升第二个儿子为世子。考察起来没有这样的先例, ![]() 大明十二年十一月,主事员官上奏说:“兴芒国报告说,开国子袁愍孙的⺟亲王氏,应该封为太夫人。考察以前没有国子之⺟封太夫人的先例。 ![]() ![]() ![]() 大明四年九月,主事员官卜奏说:“陈留国国王曹虔秀的长兄曹虔嗣早死,曹虔秀袭封为国王之后,生的儿子曹铣过继曹虔嗣。现在按照惯例应该封立世子,不知道是应该以曹铣为世子呢?还是应该立次子曹钻为世子?”太学博士王一些议论,都认为应该以曹铣为正统的嗣子。太常陆澄的议论是应该立曹钻为嗣子。右丞涂爰议论说:“按照礼制,传后嗣给嫡长子,是因为不可断绝祭祀。诸侯世代相承传,这是《舂秋》里已有的大义。曹虔嗣继承家世接续王的爵位,⾝为陈留国的国王,虽然逝世后没有儿子,仍应该列神位于宗庙昭穆的次序中。一旦立为后嗣,就应随即继承王位。当时既没有继承人,曹虔秀以次子的⾝份继承王位。曹虔嗣既⼊宗庙,便应按其世系次序而神主迁庙。怎么可以为使他的祭祀不绝,強取别人的儿子做他的继嗣呢?做了人家的继嗣,又应该恭敬祭祀死去的先⽗。按照礼书的记载,公子不可以为诸侯立庙而祭祀.蔓虔飓没有理由列⼊寝庙。曹铣本来就是曹虔秀的长子,应该还⾝为曹虔秀的世子。”皇帝下命令同意徐爰的议论。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七月,主事员官上奏说:“御史中丞刘尽之议论说,‘每当有公事出行的时候,不知道按制度应该与哪些员官分道而行,这应该有旧的条例。法令上衹是说御史中丞有专用道路,传达皇帝的命令承接皇帝的印信,按皇帝的命令召唤各部门员官,接受了皇帝命令的便奉命而行,所得到的命令没有关于御史中丞与别的员官分道的內容,既然没有明⽩规定的条例,承办的依据便有了疑问。据皇太子在束宮发表的公正的议论,认为御史中丞不应该与普通员官同例,应该与他们分道而行。扬州刺史、丹 ![]() ![]() 孝武帝大明六年五月,皇帝命令建立凌室储蔵冰。主事员官上奏说,到了腊月,冰冻得硬坚的时候,凌室长要率领山虞官及役隶到深山幽⾕寒冰凝结的地方取冰,将冰送⼊深窖裹。冰窖一定要严密,不要怈漏冷气。先用黑⾊的雄牲和黑黍米在凌室的北面祭祀司寒之神。到了次年二月,在舂分,用黑⾊的羔羊及黑黍米祭祀司寒之神。然后打开冰室,先祭寝庙。先祖先⽗庙在夏季祭祀时用鉴盛冰,每室放一鉴,以抵御热气和蚊蝇。皇宮三大殿及太官供应的膳食,都以鉴盛冰供给。从舂分⽇到立秋,有臣妾丧亡时,皇帝命令赠赐棺材。从立夏到立秋曰,不限数量地供冰以给丧事需要。制造盛冰冰尸的夷盘,随冰供给。凌室建在乐游苑內,设凌室长一人,保举吏两人。 三公官署漆⻩⾊的门,古代的史书没有这样的內容。史臣沈约按,《礼记》裹记载“上的鞸服与天于的相同,公侯大夫的却有不同”郑玄注说:“士的地位轻 ![]() 史臣沈约按:现今朝士到三公官署去,尚书丞、郞到尚书令、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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