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卷十及《南齐书》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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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毛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南齐书 作者:萧子显 | 书号:10191 时间:2017/3/26 字数: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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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下 建元四年,⾼帝山陵,昭皇后应迁祔。祠部疑有祖祭及遣启诸奠九饭之仪不。左仆 ![]() ![]() 建元二年,皇太子妃薨,前宮臣疑所服。左仆 ![]() ![]() ![]() 太子妃斩草乘⻩,议建铭旌。仆 ![]() 宋大明二年,太子妃毙,建九旒。有司又议:“斩草⽇建旒与不?若建旒,应几旒?及画龙升降云何?又用几翣?仆 ![]() 有司奏:“大明故事,太子妃玄宮中有石志。参议墓铭不出礼典。近宋元嘉中,颜延作王球石志。素族无碑策,故以纪德。自尔以来,王公以下,咸共遵用。储妃之重,礼殊恒列,既有哀策,谓不须石志。”从之。 有司奏:“穆妃卒哭后,灵还在道,遇朔望,当须设祭不?”王俭议:“既虞卒哭,祭之于庙,本是祭序昭穆耳,未全同卒吉四时之祭也,所以有朔望殷事。蕃国不行权制,宋江夏王妃卒哭以后,朔望设祭。帝室既以卒哭除丧,无缘方有朔望之祭。灵筵虽未升庙堂,而舫中即成行庙,犹如桓玄及宋⾼祖长沙、临川二国,并有移庙之礼。岂复谓灵筵在途,便设殷事耶?推此而言,朔望不复俟祭。宋懿后时旧事不及此,益可知时议。”从之。 建元三年,有司奏:“皇太子穆妃以去年七月薨,其年闰九月。未审当月数闰?为应以闰附正月?若用月数数闰者,南郡王兄弟便应以此四月晦小祥,至于祥月,不为有疑不?”左仆 ![]() 尚书令褚渊难俭议曰:“厌屈之典,由所尊夺情,故祥缟备制,而年月不申。今以十一月而祥,从期可知。既计以月数,则应数闰以成典。若犹含之,何以异于缟制?疑者正以祥之当闰,月数相县。积分余闰,历象所弘。计月者数闰,故有余月,计年者苞含,故致盈积。称理从制,有何不可?” 俭又答渊难曰:“含闰之义,通儒所难。但祥本应期,屈而不遂。语事则名体具存,论哀则情无以异。迹虽数月,义实计年,闰是年之归余,故宜总而苞之。期而两祥,缘尊故屈,祥则没闰,象年所申,屈申兼著,二途具举。经记之旨,其在兹乎?如使五月小祥,六月乃闰,则祥之去缟,事成二月,是为十一月以象前期,二朔以放后岁,名有区域,不得相参。鲁襄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卒’。唯书上月,初不言闰,此又附上之明义也。郑、 ![]() 祠部郞中王圭之议,谓“丧以闰施,功衰以下小祥值闰,则略而不言。今虽厌屈,祥名犹存,异于余服。计月为数,屈追慕之心,以远为迩。⽇既余分,月非正朔,含而全制,于情唯允。仆 ![]() 皇太子穆妃服,尚书左丞兼著作郞王逡问左仆 ![]() 建元三年,太子穆妃薨,南郡王闻喜公国臣疑制君⺟服。俭又议:“《礼》‘庶人为国君齐衰’。先儒云‘庶人在官,若府史之属是也’。又诸侯之大夫 ![]() 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薨,右仆 ![]() 又奏:“案《丧服经》虽有‘妾为君之长子从君而服’。二汉以来,此礼久废,请因循前准,不复追行。”诏曰:“既久废,停便。” 又奏:“伏寻御服文惠太子期內不奏乐,诸王虽本服期,而储皇正体宗庙,服者一同,释服,奏乐、姻娶,便应并通。窃谓二等诚俱是嘉礼,轻重有异:娶妇思嗣,事非全吉,三⽇不乐,礼有明文。宋世期丧降在大功者,婚礼废乐,以申私戚,通以前典。”诏“依议” 又奏:“案礼,详除皆先于今夕易服,明旦乃设祭。寻比世服临然后改服,与礼为乖。今东宮公除⽇,若依例,皇太孙服临方易服。臣等参议,谓先哭临竟而后祭之。应公除者,皆于府第变服,而后⼊临,行奉慰之礼。”诏“可” 建武二年,朝会,时世祖遏密未终,朝议疑作乐不。祠部郞何佟之议:“昔舜受终文祖,义非胤尧,及放勋徂落,遏密三祀。近代晋康帝继成帝,于时亦不作乐。怀帝永嘉元年,惠帝丧制未终,于时江充议云,古帝王相承,虽世及有异,而轻重同礼。”从之。 建武二年正月,有司以世宗文皇帝今二年正月二十四⽇再忌⽇,二十九⽇大祥,三月二十九⽇祥禫,至尊及群臣怈哀之仪,应定准。下二学八座丞郞,博士陶韶以为“名立义生,自古之制。文帝正号祖宗,式序昭穆,祥忌禫⽇,皇帝宜服祭服,出太极怈哀。百僚亦祭服陪位”太常丞李捴议曰:“寻尊号既追,重服宜正,但已从权制,故苴杖不说。至于钻燧既同,天地亦变,容得无感乎?且晋景献皇后崩,群臣备小君之服。追尊之后,无违后典,追尊之帝,固宜同帝礼矣。虽臣子一例,而礼随时异。至尊龙飞中兴,事非嗣武,理无深⾐之变。但王者体国,亦应吊服出正殿举哀,百寮致恸,一如常仪。”给事中领国子助教谢昙济议:“夫丧礼一制,限节两分。虞祔追亡之情,小祥抑存之礼,斯尽至爱可申,极痛宜屈耳。文皇帝虽君德早凝,民化未洽,追崇尊极,实缘于 ![]() 祠部郞何佟之议曰:“《舂秋》之旨,臣子继君亲,虽恩义有殊,而其礼则一,所以敦资敬之情,笃方丧之义。主上虽仰嗣⾼皇,尝经北面,方今圣历御宇,垂训无穷,在三之恩,理不容替。窃谓世宗祥忌,至尊宜吊服升殿,群臣同致哀感,事毕,百官诣宣德宮拜表,仍致哀陵园,以弘追远之慕。”尚事令王晏等十九人同佟之议。诏“可。” 海陵王薨,百官会哀。时纂严,朝议疑戎服临会。祠部郞何佟之议:“羔裘玄冠不以吊,理不容以兵服临丧。宋泰始二年,孝武大祥之⽇,于时百寮⼊临,皆于宮门变戎服,著⾐夹,⼊临毕,出外,还袭戎⾐。”从之。 赞曰:姬制孔作,训范百王。三千有数,四维是张。损益彝典,废举宪章。戎祀军国,社庙郊庠。冠婚朝会,服纪凶丧。存为盛德,戒在先亡。 译文 建元四年,⾼帝的陵墓,昭皇后应迁殡拊葬。祠部疑问是否应举行祖奠、遣奠、启奠等祭奠以及九饭礼仪。左仆 ![]() 主管官吏又上奏:“昭皇后的神位在宗庙,现在迁殡拊葬,在宗庙虞祭安慰神灵,神位既然已经安置在宗庙,改葬迁灵,岂能虞祭郑玄注释改葬说‘从祀宗庙的庙,礼仪应该与拊葬陵墓的墓相同。事情怎能容许不同前代说应当没有虞祭。”左仆 ![]() 纽二年,皇太子妃去世,前宮的员官对应服何种丧服有疑问。左仆 ![]() ![]() ![]() ![]() 太子妃享受的丧服是斩衰,使用乘⻩,商量为她设立铭旌。仆 ![]() 宋大明二年,太子妃去世,树立九旒的幡旗。主管官吏又请示:“举丧曰树幡旗不?如果树幡旗,应该装饰几条旒以及上面怎样画龙的升降又用几种棺饰?”仆 ![]() 主管官吏上奏:“大明旧的事例,太子妃的宮中有石刻墓志。大家议论墓志铭不是出自礼典。近代宋元嘉年间,颜延创作王球墓志。历代世族都没有碑文,所以用墓志纪念功德。自此以后,王公以下,都遵照采用。太子妃⾝份重要,礼仪不同于一般人,既然有了哀策,我认为不需要墓志。”采纳了这一建议。 主管官吏上奏:“穆妃丧礼卒哭之后,神灵还在途中,遇到初一、十五,是否应当举行祭祀?”王俭建议:“既然已经举行虞祭卒哭,在宗庙祭祀,本来就是用祭祀排列昭穆,不全同于卒哭之后的常祭祀,所以有初一、十五的祭祀。藩属国不依照临时制度,宋江夏王妃的丧礼卒哭仪式之后,初一、十五举行祭祀。帝室既然通过卒哭仪式解除了丧事,没有理由还有初一、十五的祭祀。灵位虽然没有进⼊宗庙灵堂,然而船舫之中实际成了临时的宗庙,好比桓玄以及宋⾼祖时长沙、临川二国,都有迁移宗庙的礼仪。岂还能说灵位在途中,就举行殷祭由此而言,初一、十五不需要再举行祭祀。宋懿后当时的丧事没有提到这事,更可知道当时的意见。”采纳了这一建议。 建元三年,主管官吏上奏:“皇太子的穆妃在去年七月去世,当年闰九月。不知道应把闰月算为月数还是应把闰月附在正式的月份后?如果在月数裹计算闰月,南郡王兄弟就应在这年四月的最后一天举行小祥礼,对于该月举行祥祭,是否有疑问?”左仆 ![]() 尚书令褚渊反驳王俭说:“丧期削减一年的礼制是用健在的尊亲抑制对死者的感情,所以祥祭缟服礼制完备,可是不明确年月。如今在十一个月后举行祥祭,可见是遵照期服丧制。既然用月数计算,就应当计算闰月而完成典礼。如果仍把闰月包含在一年之中,那与丧服制度有什么不同。怀疑的人正是因为祥礼期限应当计算闰月,所以月数有差别。积累剩余时分形成闰月,是历法天象所弘扬的。计算月数时把闰月计算在內,所以有剩余的月,计算一年包含闰月,所以导致堆积。符合情理顺从礼制,有什么不可以?”王俭又回答褚渊的辩驳说:一年包含闰月的意思,是通达的儒者所难以接受的.祥礼本来应在一周年举行,因丧期削减一年而未成。就事而言名义及事情本⾝都得以保存,就哀悼而论情感没有什么差异。从迹象上虽然是计算月,可按道理实际是计算年,闰月是年份剩余时分的积累,所以应当包括在一年之中。一周年两次祥祭,由于活着的尊亲所以削减丧期,祥祭期限不计算闰月,就像计算年所表明的,缩减、延伸兼而着明,两种礼制都实行。经书传记的本意,就在这点吧假使五月举行小祥礼,六月就闰月,那么祥祭距离缟服,事情分在两个月,造就是十一个月像一周年前,两个月放在一周年后,名称有自己的分区,不能混杂。鲁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卒”衹写前一个月,本不说闰月,这又符合上文的明确含义。郑、 ![]() 祠部郞中王珪之的意见,说:“丧礼碰到闰月的处理,服丧在功、衰以下,小祥礼赶上闰月,就略而不说。现在虽然减除一年丧期,祥祭的名义还存在,不同于其他的丧服等级。把闰月计算为月数,有辱追念敬慕先人的心,把远当作近。既然有剩余时分,闰月又不是正式的月份,包含在一年之中,健全礼制,在情理上是可以的。仆 ![]() ![]() 建元三年,太子穆妃去世,南郡王闻喜公的臣属对为主上⺟亲服丧有疑问。王俭又建议:“《礼经》‘庶人为国君服齐衰之丧,,先儒说‘庶人在官府就好比是府史之类人’。另外诸侯属下大夫的 ![]() ![]() ![]() 丞塱十一年,文惠太子去世,右仆 ![]() 又上奏:“案查《丧服经》虽然有‘国君的妾为国君的长子服丧依照国君行事’,两汉以来,这一礼制长期废弃,请沿袭从前的做法,不再实行古制。”皇上下诏说:“既然长期废弃,停用为便。” 又上奏:“据在下查考,皇上在文惠太子一年的服丧期內不演奏音乐,虽然对诸王本来也是服一年丧,然而太子是宗庙正统,在丧服上应该相同,除掉丧服,可以奏乐嫁娶的时间,就应当一致。我们认为对太子、诸王诚然都是用的嘉礼,但轻重有所不同。娶妇盼子嗣,事情并非全都吉祥,三⽇不奏乐,礼中有明文记载。宋代一年的丧期降为服大功,婚礼废除音乐,表明私情,与前代典制相通。”皇上下诏说“依照你们的意见” 又上奏:“ ![]() 建武二年,会见群臣,当时世祖的丧期没有完结,朝廷对是否奏乐议论不决。祠部郞何佟之建议:“当年舜在尧的祖庙继承帝位,其意义不是作为尧的后嗣,等到放勋逝世,噤绝三祀。近代晋康帝继承成帝皇位,当时也不奏乐。怀帝丞裹元年,塞童的服丧期未完,当时逗立建议说,古代帝王承续帝位,虽然有继承⽗位、兄位的不同,然而礼的轻重是相同的。”采纳了造一建议。 建武二年正月,主管官吏因为世宗文皇帝在今二年正月二十四⽇是第二个忌⽇,二十九⽇大祥礼,三月二十九⽇祥潭礼,天子以及群臣表露哀悼的礼仪,应该有一定的标准。下达太学、国学及八座丞郞商议。博士陶韶认为:“名称确立意义就会产生,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文帝为嫡系祖宗,排位昭穆,祥礼、忌⽇、樟礼当天,皇帝应穿祭服,出太极殿致哀,百官也穿祭服列位相陪。”太常丞李揭建议说:“查考尊号既已追封,丧服就应依照正式规定,但是已经遵从临时制度,所以没有提到苴杖。至于其功德既然可与钻木取火相比,天地也为之变化,怎能不受感动。而且晋景献皇后去世,群臣用对诸侯 ![]() ![]() 祠部郞何佟之建议说:“《舂秋》的意义,臣子继续君主宗亲的事业,虽然恩义有别,但用的礼是一致的,都为的是敦厚孝敬的感情,加重有关丧服的礼义。皇上虽然上继⾼皇帝,曾经北面为臣,但现在秉承天运统治天下,教化百姓,凡是⽗亲、老师、国君的恩情,照理不容更替。我认为世宗的祥祭忌⽇,皇上应穿哀悼礼服登上殿堂,群臣共同致哀,事情完毕,百官到宣德宮祭拜上表,还要到陵园致哀,弘扬追念思慕之义。”尚书令王呈等十九人赞同何{驻的建议。皇上下诏说“可以” 海陵王去世,百官集会致哀,当时实行戒严,朝廷议论对穿军服赴会犹疑不决。祠部郞何佟之建议:“不能穿羊羔⽪⾐、黑⾊帽子吊唁。照理不允许穿军服参加丧礼。宋泰始二年,为孝武帝举行大祥礼那天,当时百官进宮哭吊,都在宮门换下军服,穿上便⾐,哭吊完毕出来,仍旧穿上军服。”采纳了这一建议。 赞曰:周公、孔子制作礼仪,训示规范百王。共有三千之数,礼、义、廉、聇得以伸张。增减法度,兴废宪章。军队典礼家国祭祀,社稷宗庙郊祭学校礼仪。冠礼婚礼朝会礼,丧服标志凶丧之礼。家国保存是因为有大德,从前的亡国要引以为戒。 wWW.bAm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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